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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短篇四加一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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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1: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在下毕明   转自凯迪网
美食难得

        两天内打了两次牙祭,尝到了两种难得的美味,而且没花一分钱。这等好事,搁在往常是敲锣打鼓也找不到的,却让我碰上了。

       头一天,清早出工,父亲与我合作,割了一上午的小麦,割完九升地。中午,爷俩个啃了半锅蒸红薯,灌了几碗井水,休息片刻后又分头行动,各割了一块地。父亲割的那块地约三升;我的这块略大一点,约四升。村里的田地,全部用斗或升来计算,每亩合一斗二升。

       初夏的天气比较闷人。太阳当头,麦地里热气蒸发,上下夹攻如蒸笼一般,烘得人浑身是汗。汗水流过眼睛,模糊了视线,流过鼻子,痒痒的难受。我一面不停地用衣袖揩汗,一面奋力割着。割一升麦地挣一个工分,一个工分能换两斤红薯,两斤红薯能对付一餐。这就是现实。

       天黑以前,无论如何要割完这块地!我想。父亲患有胃病,身体虚弱,割个把钟头就必须歇口气,这时坐下来抽烟了。我不敢歇,不到累得喘不过气来,就尽量多坚持一会。

       “嚓嚓,嚓嚓嚓”,我继续挥动着镰刀,突然间,“扑哪哪”一声响,一只麻褐色的野鸡,竟从我眼皮底下凌空飞起。我被它吓得一抖,目瞪口呆。麦子有半人高,野鸡不声不响地蹲在那里,近在咫尺,伸手可及。我若非忙于割麦,早该发现了。现在迟了,真可惜!我有点懊恼。回过神来,定睛一看:啊哈!七个椭圆形的野鸡蛋,整整齐齐地摆在野鸡窝里!野鸡窝是由干草、枯树叶和羽毛筑成的,余温犹在。“爸爸!快过来看!”我高兴得大喊起来。

         父亲走来看过以后,很老练地说:“这是一只母野鸡,正在孵蛋,舍不得离开。”“它怎么不怕人?我都离它只一尺远了!”“它快当妈妈了。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吧。”父亲笑道,“这几个蛋你不要移动它,野鸡还会来孵的。它晚上不爱动,视力不好,你今天夜里来一趟,那时可以捉住它。”“它会不会把蛋弄走?”我问道。“不会。它没这个本领。”父亲教我道,“你把鸡窝这一撮的麦桩留高一点,这样就能挡住它的视线,也便于你辨认。”

         没有野鸡肉吃,至少有野鸡蛋吃,正所谓“求不到官还有秀才在”。七个小野鸡蛋,打一碗蛋花汤,不比井水咽红薯强一百倍!这使我很兴奋,干活也来劲了。“嚓嚓嚓,嚓嚓嚓嚓”,我的镰刀加快了速度,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前,收拾了这块麦地。“爸爸,你先回去做饭吧?麦子我来挑。”我对父亲说。“好,天黑就回家。麦子挑不完明天再来。”父亲捶了捶自己酸胀的腰,嘱咐我道。

         父亲的背影渐远。我砍来几根水竹,劈成细长的竹条,捆了六个麦捆,分三次将麦捆挑到村里的晒场。

         太阳如熟透的柿子般悄然坠落,天边只剩了几抹黯淡的残霞。鸟儿开始归林,三三两两地朝自己的小巢飞去。麦地前的一片树林里,传来婉转如歌的鸟叫声。它们也忙碌了一天,和我一样,该歇息了。

         挑回麦捆,我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向家门。这时,就见家门前聚着许多村民,正叽叽喳喳地议论着什么。怎么回事?我上前一看:好家伙!门家小树上,挂着好大一条蛇!这条蛇长约七尺,比酒瓶还粗,其头部已被铁钉钉牢,垂直如棒。父亲手执一把尖刀,站在那小树旁,举刀往蛇颈上围圈一割,接着扯住蛇皮猛一使劲,将蛇皮整个剥下——蛇腹随之自然张开。“这皮可用来做二胡。”父亲说。他又顺手抠出蛇内脏,扔在一边,然后把蛇身取下,挽在了手腕上,转过身来。村民吓得赶紧后退,唯恐沾上了血腥气。“这玩意儿新鲜的很!等下大家都来尝尝吧?”父亲笑问围观者。“该死!吓死人!我们怕吃得!”村里人个个摇头摆手,连声谢绝。他们经常打死蛇,但却从不吃蛇。

         这条蛇是村民小何用锄头打死的,蛇头有一个形似王字的标记,村里人都叫它“王侯蛇”。小何知道我们长年缺菜,又听说贵城人敢吃蛇,出于好心,特意从野外拖回了它。父亲得到这意外的馈赠,喜不自禁,对小何大表谢意。

         父亲年轻时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自称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美食家”。他的爱好也相当广泛,其中之一,就是烹饪。我对此深有体会。

         此前不久的某一天,天已黑尽,我刚吃过晚餐,忽见父亲从万人水库回来。万人水库离我们村有六十多里,父亲显然走累了,一脸疲惫。“还没吃吧?我来做。”我说。“不用,还是我自己来吧。”父亲说着,变魔术一般,从口袋里变出一条细小的鳝鱼来。这鳝鱼还是活的,不到半尺长,正挣扎着。我见了好笑,说:“捡回来做么事?一口都不够,塞牙缝?”“这叫笔杆鳝,肉嫩味鲜,蛋白质含量也高,你不懂。我知道家里没有菜,在路边稻田里发现了它,特地捉回来的。”父亲说,他接着生火煮饭,剖鱼做汤。忙碌一阵后,这位美食家开始享受了。笔杆鳝被切成薄薄的小片,勉强遮住碗底,上面漂浮着几星红辣椒壳,更像是一种点缀。“嗯!真香!”他边喝边自夸道。我见他喝得津津有味,未免犯馋,就走上前看了一眼。“喝一口?包你满意!”父亲对十四岁的儿子说。我用汤匙喝了一口汤。“哇!好狡猾啊!汤快喝完了才叫我!”“怎么样?我没说错吧?”父亲拿着筷子敲着汤碗中的小鳝鱼头,洋洋得意地说,“古人说‘兵不在多,而在于精’。这就是我的精兵。”

            而今,他有蛇肉吃了,更要大显身手。

            这一次,父亲跟那位[[克雷洛夫寓言]]中的著名的杰米扬先生一样,端上桌的仍然是汤。但此汤非彼汤,其中未加任何作料,仅有几滴豆油和一小撮盐。父亲介绍道:“吃肉要用素油,吃青菜要用荤油;吃蛇不必加作料,免得夺了本味。”天早已黑得一塌糊涂,我也早饿得饥肠辘辘,急欲先尝为快。蛇肉雪白,蛇汤如奶,在煤油灯的灯影摇曳中,显得明艳照人。蛇肉有些粗糙,不如鳝鱼,可是,蛇汤却胜过人间一切美味!喝第一口蛇汤,感觉极佳,细细品尝,发现它兼有鱼味、鸡肉味和牛肉味,鲜美异常。“啊!真过瘾!”我由衷感叹道。“这也是一种补品,效果不比人参燕窝差。喜欢就多喝一点。”父亲很开心的说。我是生平头一遭喝上如此鲜汤,越喝越馋,越馋越喝,也不知适可而止,直喝得肚皮圆如西瓜,方才罢休。那模样,一定比酒鬼见了茅台陈酿还馋。

             辛劳了一天,吃过饭,尝了蛇肉,喝了一肚皮的汤,睡意悄悄袭来,不由人不上床。麦地中的那只野鸡,因此多活了一夜。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爬起来,拿起冲担镰刀,又去割麦。走在乡间小路上,我心里想:野鸡啊野鸡,如果你今天还在那里,如果你还像昨天一样胆大,那就对不起了!

            离昨天割过的麦地越来越近了。上坡,下坡,转个弯,我远远望见昨天做了记号的麦桩下,有一团黑糊糊的东西。那就是野鸡!太好了!爸爸真是神机妙算!我暗暗将冲担往肩后挪动,轻手轻脚地走近它。野鸡伏在窝中,左眼正对着我,由于全身心地投入到孵蛋中,居然视我如无物。离它只有一米了,它仍然一动不动。我双手握住冲担尖,先挺腰,后躬背,利用身体的运动和双手的力量,“啪”的一下:冲担的另一头铁尖尖,把它砸个正准。野鸡连哼都来不及哼,就一命呜呼,走上黄泉之路。

             人是世界上最残忍的动物——我就是其中的一个小坏蛋。

            眨眼功夫,用冲担打死了一只野鸡,叫人怎不欢喜!我快步上前,提起它一看,早断了气。再看看窝里,小蛋被击碎了两个。我抓起剩余的野鸡蛋,迅速装进衣兜,一路小跑着回家报喜。

            “爸爸!你说的真准!它真的还在那里,被我一冲担劈死了!”我摇晃着手中野鸡,高兴万分地宣布道。“好运气!好运气!今天又有美味尝了!”父亲笑逐颜开,连连夸道。

            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一天,我一人割了八升麦地,还将昨天和父亲一起割的小麦,也全部挑回了村。

            原定中餐吃薯茶的,父亲破例煮了一锅稀饭,以示庆贺。那野鸡的鸡杂部分,和稀饭一起顺流而下,直入肠胃。我还埋怨父亲道:“应该煮干饭,不应煮稀饭。”“晚上吃干饭吧。肚里空着一点,晚上吃野鸡肉更香。”父亲又解释道,“一天吃两餐干饭,太浪费了!”

            晚上一餐,爷俩个吃得比过节还快活。平时吃饭只煮一斤二两米,这一餐,煮了一斤半米,尽肚皮装。父亲很耐烦地把野鸡身上的肉全部剔除,用他擅长的刀功把野鸡肉切成细丝,再加上辣椒爆炒,炒得恰到好处,鲜嫩可口;另将野鸡骨架连头带爪熬了一大碗汤,香味四溢,令人胃口大开。父亲和我边吃边喝,谈笑风生。遗憾的是:哥哥去铁矿做工,久未归家,不能与我们共享这顿美餐。

             “童子何知,躬逢胜饯。”吃得满口野味香的我,心有所感,忽然想起了唐人王勃《滕王阁序》中的句子,不禁念出声来。父亲听了呵呵一笑,毕竟是才思敏捷,马上对了句:“老夫不才,越俎代庖。”

               “爸爸,人是不是在高兴时就喜欢‘掉书袋’?”我忽然问父亲道。“没错,杜甫不是说‘李白斗酒诗百篇’么?有吃有喝,才有兴致掉书袋,显摆一下自己。”父亲又一笑说。“还有‘愤怒出诗人’的说法呢?怎么解释?”我从小受祖父熏陶,对诗歌方面的问题比较留意,因此又问道。“这话也没错。陆游的‘早岁哪知世事艰,中原北望气如山’,鲁迅的‘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就是‘愤怒出诗人’。但也有另外的一些诗,像杜甫的‘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等句子,就与愤怒无关。其实,喜怒哀乐都可以入诗,关键是要写得精准。”父亲说。“你写过诗吗?”“读过一些,没写过。”“你读过那么多诗,有底子啊,怎么不写诗呢?”“这个世界诗人已经够多了,我不想滥竽充数。”父亲回答道。“前些时我看见你写的一张字条,写的是萤火虫,还配了曲子,那叫歌词吧?我觉得就像是诗。”“哦?你看见了?父亲似乎很诧异,说,“那天收工得晚,路上看见很多萤火虫——在漆黑的夜空中,许多微微的光在慢慢的移动。感觉有些奇特。后来就随手写了几句,但不满意,又扔掉了。”“我不晓得你还会作曲,再说那个歌词写得也蛮有诗意的,不该扔掉的。”我惋惜地说。''到我退休后,会写一些东西的——因为我所经历的都值得一写。”父亲如是说。“到那时再猛掉一下书袋?”我笑着问道。“然也。”父亲说罢也一笑。

               “萤火虫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一辈子的:即使在黑夜中,即使形单影只、孤立无援,也在努力发光——哪怕是极微弱的光。”父亲又说。我听了点点头。“我希望你将来也能发出点光来。”他借题发挥道。“要是天天有这样的美食,也许不是太难的事。”我想幽上一默。“那不一定。”父亲很温和地驳我道,“曹雪芹写《红楼梦》,居里夫人发明镭,都是在非常艰苦的条件下完成的,是自强不息和辛勤劳动的结晶。”

                  他们未必有我们艰苦?我心里嘀咕道,只是不敢说出来。

                  此时此地,我只对美食感兴趣,恨不得把全天下的野鸡和蛇都捉来供我享用。吃完这两顿美餐后,这种愿望更强烈了。在往后的下放岁月中,我常常会情不自禁地怀念这两顿美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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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11: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短篇四加一     [之二]

“摸鱼儿”

                池县的鱼多。河里有鱼儿跳舞;湖里有鱼儿唱歌;水库有鱼儿散步;池塘有鱼儿约会;小溪里有鱼儿打斗嬉闹;水田中有鱼儿窃窃私语——不是泥鳅就是鳝鱼。

               下放之初,父亲曾教我钓鱼。先将一把淋了香油的米粉抛入水中,谓之“打窝子”;然后一根竹竿一根线,线头上系着一根被火淬弯的缝衣针,连连甩动。鱼儿闻香而至,纷纷争食,那些傻乎乎的连针吞下的倒霉蛋,便成了我的盘中餐。这种钓鱼方式比较原始,钓起来的多半是又小又细的鲹子,加之我急于求成,把握得不好,每次都收效甚微。钓过几次后,我就缺乏信心了。“忙了半天,还不够塞牙缝。”我对父亲说。父亲讽刺我道:“钓鱼需要有耐心,重要的不是钓鱼,是享受那份悠闲。像你这号人,大概只适于用铳打鱼。”“用铳不过瘾,最好有个炸药包。”我为自己解嘲道。

                村里人捕鱼,各有专用工具,有的用搬罾,有的用鱼簖,有的用钢叉,有的用渔网,有的用钓钩。有的村民家里,渔具样样齐全。而我们这些下放的城里人,对他们只有羡慕的份。然而,我虽不善钓鱼,也没有得心应手的工具,却实实在在地享受过几次捕鱼的乐趣。这正如俗话所说的,“杀猪杀屁股,各有各的刀法。”

               七一年春天的一个早晨,我去湖边放牛。两头牛,一大一小,每天为我带来四个工分的收入,等于是我的饭碗,母牛天性温顺,不哼不哈,只管埋头吃草。小牛却不那么安份,边吃边玩,不时用一对小角顶它的妈妈,淘气地撒娇,又沿着湖岸奔跑,四只脚踢得水花乱溅。“啪”,一条重约四公斤的老黑鱼,正趴在水底做梦,突然被小牛惊醒,一个跟头,摔在湖滩上。“啪啪啪”,这家伙显然意识到自己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更急了,瞎蹦一气。我见了大喜过望,立刻冲上去抓它。我一抓,它一挣,我再抓,它又一挣。鱼头原朝着岸上,被我连抓了几下,它转了个大弯。不能抓了!再抓它就会滑进水里!我心里激动万分,忽然急中生智,想起了自己脚上穿的靴子。有了!我心中一亮,赶紧脱下靴子,倒过来,将靴口对准鱼头,又一抓。啊哈!这蠢东西与我配合得太默契了!半截身子都钻了进去!老黑鱼眼前突然一片漆黑,惊惧得更猛烈地扳动,无奈在劫难逃。靴子在湖滩上一蹦一蹦,像中了魔法一般,那模样古怪至极。十五岁的少年,大获全胜,快乐得哼哼唱唱,将这个可爱的小俘虏连同靴子一起提回了家。

               父亲看到这条黑鱼,喜出望外,听我洋洋得意地介绍了捕捉它的经过,幽默地夸道:“不错不错!古人请君入瓮,阁下请君入靴!更上一层楼,更上一层楼!”

              自称是“小美食家”的父亲,用刀背猛砍鱼头,将其毙命,然后零刀碎剐,精心烹饪,又是滑鱼片又是鱼头汤,让哥哥和我吃得满嘴生津。

              “你们几时捉些泥鳅来,我为你们做个泥鳅豆腐。那才叫美味!”父亲笑着说。“怎么做?”哥哥也爱烹饪,刨根问底道。“要活泥鳅,放在清水中漂两天,让它吐出污泥。再用新鲜豆腐搅成糊,把泥鳅放进去蒸。”父亲比划道,“那蒸汽越来越热,泥鳅会自动往豆腐里钻,边钻边弹边呼吸,将泥鳅身上的鱼香味全部散发到豆腐中。蒸好了端出来,倒上卤汁一拌。卤汁应先做好,作料多多益善:像姜末,蒜泥,葱花,油盐,陈醋,酱油一类,还可以搁点辣椒粉韭菜叶什么的,你再吃一口试试,那鲜味无与伦比!只要你吃过一次,就一辈子想忘也忘不掉!”我们哥俩平时连青菜都吃不到嘴,这时听得馋涎欲滴,恨不得立马就尝,大快朵颐。

                第二年春天,我又创佳绩,一气捉了六十多条鱼。但这次捉的不是泥鳅,是鲫鱼。

                村里有两口水塘,一口在村里,一口在村外。村外的池塘高于秧田,是专为秧田供水而开凿的。春耕时撒下谷种后,村里人就把池塘挖一个缺口,让池水顺沟而下,流进秧田中。池塘的鱼儿,也借此机会旅游,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秧田的水满了,就流向湖里;湖里的水满了,就流向河里;河里的水满了,就流向江里;江里的水满了,就流向海里。这些小鱼儿运气如果好的话,是有可能像孔夫子一样周游列国的。然而,他们遇上了一个怪物,那就是贪嘴而又可恶的我老人家。

                这是一个春雨飘飘、润物细无声的日子。早上,我收工回家,经过池塘边,发现沟里有鱼。沟宽两尺,水深半尺,离秧田约三丈。我卷起裤腿下沟捉鱼。鱼儿比人快,在沟里穿行如箭。我忙得气喘吁吁,只捉了四五条。“妈妈的!”我学着阿Q骂了一句。忽然,我看见秧田旁边有一捆干草,于是计上心来。我急忙将草捆搬进沟里,堵住鱼路,恰恰好。沟水继续流动,只是流速减缓了一点,鱼儿却遭殃了。“心急吃不得烫粥。”我想鱼儿已跑不了,天又下着雨,没人会从此处经过,便将已捉到的几条小鱼装进斗笠,带回家中。啃了两个蒸薯,休息片刻,我又转回来。草捆原地不动,一切照旧。我走进沟里,伸手摸向草捆底部,不禁狂喜:三寸多长的鲫鱼,开会似的挤在一团!摸上去,就如伸进了鱼篓!“鱼头三把火”。虽然春寒料峭,细雨不断,我又打着赤脚,但心里却热乎乎的。一条两条三条......此刻的我,其实不是捉鱼,而是在捡鱼!草捆下的鱼,约六十多条,被我全部捉到,放进斗笠,将斗笠都压扁了。

                 太美了!这真是太美了!我的心喜得砰砰乱跳,正如斗笠上的鱼儿。

                 中午收工时,我再次经过水沟旁,准备重圆美梦,却见草捆已被人搬到秧田的田埂上。更糟的是,池塘的缺口处,给安了一层铁丝网。没戏了!这肯定是队长干的事。鱼儿的流失,使他心疼了。他还指望这口池塘到年底供他鱼汤喝。“见好就收吧!”我安慰自己道。

                 我们经常缺菜吃,因为长年在水库上施工,除了春耕等农忙季节,难得在家里呆上几天。这六十多条鲫鱼,对于我们这个三口之家来说,简直是上天的恩赐。

                 七四年夏日的一个黄昏,我还捉到一只甲鱼。那天,我去村外的长堤上散步,冤家路窄,正好碰上一只甲鱼,也在那里“散步”。

                   甲鱼散步,是从湖底爬上堤坡,越堤而过,再顺坡而下。我散步,是从家里出门,沿着长堤走到尽头,再往回走。不料狭路相逢。就在我转回的途中,突然看见前方五米左右有个动物在踽踽爬行。什么东西?我迅速跑上前,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甲鱼。这位雅兴甚高的甲鱼先生,体重在三斤以上,本来极为悠闲,信步而游,忽见一庞然大物冲过来,不免大为恐慌,四脚忙乱得划船似的拼命逃窜。我已是捕鱼老手了,并不敢低估它,疾步上前,一脚踏去,将它结结实实地踩趴下。甲鱼见势不妙,伸出长长的的脖子乱晃。这时谁若被它咬住,它是绝不会松口的。想咬我呀?臭鳖!我环顾左右前后,见地上有一根废铁丝,顺手捡起来,将甲鱼颈部捆牢。甲鱼仍在挣扎,犹作困兽之斗。蠢东西!准备领死吧!我笑着提起它,像打了胜仗的将军一样,凯旋而归。

                 次日,我与住在隔壁的沈伯伯共进晚餐,分享了甲鱼。沈伯伯先用开水烫死了甲鱼,再不慌不忙地剥去了它身上的一层薄薄的白皮子,接着开膛破肚,又把甲鱼胆取出来割破,用胆汁抹遍甲鱼全身,然后切成块状烧熟。沈伯伯介绍道:“甲鱼叫鳖,又叫团鱼,有补血壮阳之效。这家伙的壳子用来薰蚊子,也是独一无二的。”“是吗?”我问道。“甲鱼最怕蚊子,因为它鼻孔小,蚊子钻了进去,甲鱼呼吸不通,必死无疑。蚊子也最怕甲鱼,因为甲鱼身上有一股气味,蚊子就怕这气味。所以,蚊子是甲鱼的天敌,甲鱼也是蚊子的克星。”“我怎么觉得甲鱼蛮香?”“你呀,馋猫一个!恨不得连蚊子都吃!”沈伯伯喝了一口甲鱼汤,诙谐地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沈伯伯也!”我恭维道。

                 也许长久没沾荤腥的缘故,这顿红烧甲鱼令我久久难忘。感谢上帝,赐我一餐!

                 七五年夏天,我在放牛湖做堤。由于天气炎热,劳动强度大,我常常是挑完四立方的土后,留下的汗水足有一脸盆。每天收了工,为了散热,我就去水库中洗澡。水库的积水不深,齐肩高,冰凉冰凉的。泡在其中,对于劳累了一天的人来说,绝对是一大享受。鱼儿这时也游过来凑兴。我站在滑软的稀泥上,正用毛巾擦身,蓦然感觉脚底发痒,似有虫在钻。我一惊,赶忙抬脚,稍停,再踩上去,又有东西在钻——显然不是虫。这是鱼!我醒悟过来。鱼儿在水底游,水是凉的,而人的身体有热气,鱼儿挨着人的脚板,觉得很温暖,恋恋不舍,竟往脚板下钻。我试探着移动脚板,鱼儿紧追着脚板,仿佛被磁石吸住。妙得很!我将脚板弓起,让它钻得更深,随后小心翼翼地踩下去,鱼儿乖乖地躺了下来。像盖了一床棉被吧?太好了!正要你这样!我轻轻的慢慢的蹲下身子,屏住呼吸,没进水里,柔柔地抚摸鱼身。它纹丝不动,似乎非常惬意。我摸到鱼眼处,两指将它的眼窝悄悄一夹,松开脚的同时猛然一捏,把鱼儿提出了水面。这时,一条半尺长的小鳜鱼,便在我眼前挣扎起来。鳜鱼是吃鱼的鱼,凶猛有力,脊上的一排刺比锥子还尖利。我深知这家伙不好惹,抓出水后立刻用劲一抛,将它扔到岸上。鱼儿离不开水,到了陆地上,呼吸困难,它也只有任人摆布了。

                   初战告捷。我像小孩吃糖尝到了甜头,下水库的次数更多了。每天都重演故伎,于是,我每天用来蒸菜的搪瓷缸里,再不像以前那样乏味,而是充满了鱼香味。一条翘着嘴、似有满腹幽怨的小鳜鱼,头朝下尾朝上,安安静静地躺在搪瓷缸里,等着我去享用。我干活也干得更有劲了。这个炎热的夏季,我至少消灭了三十条小鳜鱼。

                      周围的民工看了眼红,也模仿起我来,纷纷到水库里捉鱼。可是,他们都不如我幸运,关键是他们潜水的能力比我稍逊一筹。我能在水下一气憋七十秒——这是我未下放前初学游泳时经过反复练习才做到的。有几个倒霉的民工,因为水性差又操之过急,鱼儿没逮到,反而被鱼刺戳破了手脚,再也不敢尝试。我虽然也被鳜鱼戳破过手脚,但与我的近乎辉煌的战果比起来,实在算不了什么。正常开支,不必计较。

                    记得《儒林外史》中有个叫王冕的说过:“天底下没有比杀矢棋更快活的事!”此话不假,但凡会下棋者,对这话都有同感。然而,据我所知,天底下还有一件事可以与杀矢棋相提并论,那就是:手捉活鱼,其乐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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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11: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短篇四加一     [之三]

兔子

            兔子是一种很可爱的小动物,我从小就打心眼里喜欢它。每次看见别人家的兔子吃青草,我总是不眨眼地盯着它看,充满了好奇。这漂亮的小家伙,全身雪白,眼睛红红的,耳朵长长的,尾巴短短的,小豁嘴一扯一扯地咀嚼着,小鼻子也跟着错动,看上去真迷人!

            要是我也有这样一只小兔就好了!我时常这么盼望着。然而,这个小小的心愿,直到下放农村后才得以实现。不过,我养的不是家兔,而是野兔。

            一九七零年暮春,不满十四岁的我,随村民去湖边割草,第一次见识了野兔。湖草青青,一望无边。大家用草镰割着,正在谈笑之间,忽然,从草丛里窜出一只拳头大的野兔。这只野兔原本十分自在,见人来了,赶紧趴在深草里一动不动,指望能躲过一劫。不料草镰的声音越来越近,终于将它吓得夺路而逃。村民们看见野兔,立刻蜂拥而上,一面欢快地呼叫着,一面堵它的去路。野兔左蹦右跳,急于求生。这时,一个身手利索的农妇,如饿虎擒羊般猛然一扑,一把按住了野兔。农妇叫桃子。桃子逮住野兔,喜笑颜开,乐呵呵地将它系在根深蒂固的回头青上。回头青是一种一尺多长的野草,其叶细长而坚韧无比,即使是五大三粗的汉子,双手用力也扯不断它。野兔无知,拼命想挣脱,一蹦一蹦,累得乱喘,却是白费力气。桃子系牢了野兔,又忙着割草去了。

             桃子就在我身边割草,那野兔就在我眼前蹦跳,我哪还有心思劳动,就假装休息,坐在一旁观看它。野兔见我坐在旁边,惊恐更甚,拼命挣扎。这一刻,我太盼望它能挣脱草叶的羁绊,一溜烟跑开。我甚至想偷偷割断回头青,不为别的,只为自己好再去追上它,重新捕获,以便据为己有。但我不敢,怕桃子发现了骂我。这只笨兔子,蹦呀蹦,却始终没有挣脱,真叫我失望!

            中午收工,得意洋洋的桃子,挑着一担草,连同这个小战利品,兴冲冲地回了村。野兔成了她儿子的玩具,后来无疾而终。

             七一年初夏,我在村后的麦地里割麦。这一次,幸运女神照顾了我。当我挥舞着镰刀埋头割草时,突然间,一只肥硕的野兔,领着一群小野兔从我身边一晃而过。啊哈!我兴奋地扔下镰刀,迈开双腿,飞快地追上前去。大野兔比我更快,幸免于难,匆匆逃进了山林里。小野兔跑得慢,运气不佳,被我连抓带抢地捉住两只。嘿!那份紧张!那份快乐!

            这两只小野兔,灰不溜秋,跟松鼠一般大,吓得魂不附体,吱吱地叫个不停。我脱下上衣,将它俩装进了扎紧的袖笼里,一边一个,兴高采烈地提回了家。

             父亲见了野兔,微微一笑,说:“太小了!没什么吃头!”“我才舍不得给你吃哩!”我说,“我要喂它。”父亲又一笑:“这玩意不比家兔,喂也不好喂。”“反正我不会给你吃!”说着,我将这两个小家伙系在书桌的桌腿上,任它俩蹦跳着。

            接着,我找来一些菜叶,递上前去喂它们。两只小野兔,骤然失去兔妈妈的保护,惊惧不已。“来吧!莫怕!在家里跟山里一样!”我轻轻的抚摸着它们,安慰道,“吃一口吧!吃呀!不然会饿死的!”两个小家伙对我的劝慰毫不领情,每次抚摸,都会把它们吓得瑟瑟发抖。“吃吧吃吧!这菜叶嫩的很!我不会害你们的!”我耐心地说。为了跟它俩建立起感情,我真想将自己也变成一只野兔。

            第二天,我去山中摘了许多野草野果,堆在这两个小家伙面前。它俩却视而不见,仍然拒绝进食。哥哥见了笑道:“这叫‘伯夷叔齐,耻食周粟’。那只大的就是伯夷,小的就是叔齐。”父亲也开玩笑道:“它现在考虑的是喂人,哪有心喂自己?”“爸爸,我一直想养兔子。这两只小野兔,你千万莫趁我不再家时偷吃了!”我央求道。“好。你爱养就养吧,”父亲见我如此执着,答应道。

            第三天,两只小野兔依然如故,不吃也不喝。第四天,被哥哥戏称为“叔齐”的那一只,站着站着就趴下了,趴下后奄奄一息,到傍晚终于死去。另外一只,自此孤苦伶仃,更是闷闷不乐。隔壁家的一只虎斑猫,看见野兔如鼠,不免馋涎欲滴,几次晃来晃去,蠢蠢欲动。我发现这家伙不怀好意,狠踢了它一脚。猫儿被踢得嗷嗷叫,远远躲开了。我仍不放心,又腾出了一口衣箱,在箱底铺了一层旧报纸,为仅剩下的一只野兔布置了一个相当安全舒适的家。

            又过了两天,小野兔似乎更瘦了,特别可怜。这小家伙虽然偶尔也吃几片菜叶,但只要一见到人,就吓得满箱子乱转。我见了于心不忍,对父亲说:“它这样下去活不长的。我想把它放生算了。”“我赞成。”父亲还很细心地叮嘱说,“最好还是放到原来的地方去,它会找它妈妈的。”

            早上,天空中飘着毛毛细雨,我捧着小野兔,走到原来的麦地里。麦子已经收割,周遭显得十分空旷。我侧脸挨了小家伙一下,表示深深地怜悯,然后把它搁在了地上。小野兔又回到了熟悉的环境,仿佛旧地重游,颇有感慨,并不忙着走开,而是东瞄瞄,西望望,似乎在寻找昔日的伙伴。“再见!小傻瓜!”我对它挥了挥手,充满温情地说。它这才睡醒了一般,撒腿钻进了山林。雨下大了,越来越大。我的衣裳已被淋湿,心里却是热乎乎的。早该这样做的!如果早一些放生,另一只也不会死!我走在回村的小路上,默默地想道。

            我生平唯一的一次养兔经历,就此打住。

            七四年秋,哥哥和我去另一个村子访友,归来途中,遇见正在打猎的东亮。东亮肩上扛着一把土铳,腰间挂着一只三斤多重的死野兔。“好肥一只野兔!”我跟东亮很熟,夸道。“要不要啰?刚打死的。四块?”东亮是个财迷,这时推销道。“太贵了”!哥哥摇了摇头。“说么事哦!这张兔皮都值一块钱,还贵啊?”“真想卖,三块?”我讨价还价道。“三块五。”东亮降了价。“三块!”哥哥也动了心。东亮诉苦道:“我收工出的门,到这时深夜了还冇吃饭,饿得遭孽哦!三块五!”哥哥掏出口袋仅有的四块钱,又拍了拍口袋,表示空了,然后说:“你晓得我们兄弟两个都抽烟,就这点钱。我要是有五块钱,绝不跟你讨价还价!”“拿去算了!冲你这句话!”东亮果断地说。三块钱能抵他一个星期挣的工分哩。

            钱货两清。回到家里已是下半夜,哥哥和我忙着剥兔,准备次日美餐一顿。剥了兔皮,剖开兔腹,忽发现其内脏粘贴着许多青蛙卵似的透明物,大如豌豆。“不会是跟米猪肉一样的病菌吧?”哥哥担心地问我道。米猪肉之可怕,令人畏之如虎。他这么一问,我也害怕了,忙说:“算了算了!莫为一只野兔送了命!”兄弟俩疑神疑鬼,越想越怕,吓得连野兔内脏都不敢挨,就扔进了粪窖里。

            我们有三个多月没尝到一片肉了。到嘴边的肉没吃成,那滋味是很难受的,何况还用去了我们四分之三的积蓄。

            在农村生活多年,我们最最渴望的,就是吃肉。哥哥对此曾有议论:“王国维说做学问者须经过三个境界。我们的人生也有三个境界:“第一是吃薯,第二是吃饭,第三是吃肉。天天吃红薯,那是低级动物过的日子;天天吃大米饭,是正常人过的日子;天天有肉吃,那才是真正的高级动物过的日子。”确实如此。每天两餐红薯,真的让人厌恶至极!我每次吃红薯,都会产生一种类似病人喝下中药汤的感觉——心烦而又无可奈何。吃米饭又不同了:即使没有菜,炒油盐饭,我也吃得津津有味。至于吃肉,老天爷作证,如果预先知道有肉吃,我们会兴奋得几夜都睡不好觉!

             如今,这只扔进粪窖的野兔,就是一个我们未实现的美梦。它让我们哥俩着着实实地心疼了半个月之久。

            三块钱装进东亮的腰包,我们只落下一张野兔皮。后来,哥哥将这张野兔皮拿到公社收购站去卖,还真卖了一块钱。如果不是山穷水尽,谁也不会来回二十里地跑去卖一张野兔皮的。哥哥用这一块钱买了一斤煤油、一斤盐、还带回几盒劣质烟。有烟抽了,我们哥俩的心情也变得轻松起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自我安慰道。我一面吞云吐雾,一面幽默道:“我发现老兄不该属蛇,我也不该属猴——都应该属草。”“此话怎讲?”“你想想啊,别人是怕狼怕虎,我们却怕兔子。兔子是食草动物。我们不是属草么?”哥哥听了这话一笑,补充道:“糟就糟在还是一只死兔子!”“《三国》中说‘死诸葛吓退生仲达。’我们俩比起司马懿,又差了一截。”“‘八公山上,草木皆兵’。我们和古人半斤八两吧。”哥哥笑着说。

            自认倒霉的我们哥俩,从未对人谈起过扔野兔之事,惟恐惹人笑话,只能关起门来自我调侃。

            七八年初春的一个早上,我去紫树小学借书,从村旁南山经过。一路山花烂漫,嫣红姹紫,赏心悦目。我正踏歌而行,蓦地,路边竹林飞出了一只巨大的老鹰。这老鹰飞起之处,离我不到两米,双翅扇得竹叶哗哗响,急速地腾空而去。这一瞬间,我被吓了一大跳。鬼东西!有板眼来抓我呀!吓我干什么!我暗暗骂道,一面走了过去,继续前行。不对呀!它怎么猫在这里?竹林里莫非有它的猎物?我忽然产生了疑问,又转身钻进竹林,仔细地搜寻着。果不其然!一人多高的提竹林里,就在老鹰刚飞起的位置,静静地躺着一只死野兔。野兔重约二斤,头部被啄破,腹腔被啄开,鲜血淋漓,身上还冒着热气。显然,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弱肉强食的惨剧。我弯腰捡起野兔,书也懒得借,即刻转身回家。

             现在我是孤身一人,独在异乡。父亲七三年去世。哥哥七五年招工回城。于是,这只鹰嘴余兔,就只我一人享用。

            又有好长时间没有吃肉了。这只野兔,除了内脏被老鹰啄食外基本完整无损。得来全不费工夫。晚上收工后,我将它拾掇了一番,切成细小的肉丁,先炒后炖,加了生姜大蒜辣椒壳,然后慢慢地炖透。可惜没有酒!我边想边揭开了锅盖——哦!一股诱人的香气迎面扑来!太美了!我闭上眼睛,深深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恨不得将熟兔肉所散发出的香气一丝不漏地吸尽。

            馋鬼!我笑着骂了自己一句。这时,我忽然想起了被我放生的那只小野兔。伯夷?不会是它吧?那片麦地和这片竹林距离并不太远,说不定真是它?我站在炉灶边,莫名其妙地发起愣来。那个将野兔放生的少年,怎么变得这么馋呢?是什么使他像脱胎换骨似的变了一个人?如果现在再次抓到当初那样的两只小野兔,会不会把它们吃掉?我默默地问自己。“完全可能。”我自言自语道。

                                   金黄的落叶堆满我心间,

                               我已经不再是青春少年。

            俄罗斯诗人 叶赛宁的诗句,我平时能记得的并不多。此刻,这一句像山中野兔一样,突然从我脑海中蹦了出来。我情不自禁地将它念出了声。是啊!一个人经历了种种磨难之后,就会和原来大不一样了!再怎么斯文的谦谦君子,因为食物的匮乏,也会变得像茹毛饮血的原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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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11: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短篇四加一     [之四]

托普

            夕阳如球,静静地悬在天边。在放牛湖水库上劳累了一天的我,这时挑着两只空土篼,从一家村民门前经过。这家村民的门角,养着一窝狗娃,其中有一只活泼的小白狗。小白狗趴在那里,正东张西望,对世界充满了好奇,见我哼着小曲走过,似曾相识,从狗窝里一跃而起,撵着我追。这小家伙只有两个拳头大,全身白毛,唯左耳尖上有一绺黄毛。它摇头摆尾地对我撒欢,憨态可掬。“小笨狗!撵我做什么?土篼里只有土疙瘩,吃不吃?”我对小狗说,一边吹着口哨逗引它。小狗听见口哨声,更兴奋了,尾巴摇得像车轮转。“嘘,嘘——”我继续吹口哨,同时向前跑动。小家伙着了魔似的,竟紧追不舍,一直随我跑进工棚。

             这只狗与我显然有缘。当天晚上,我步行十余里,将它领回了家。

            哥哥早就想养一只狗了,而今如愿以偿。他见到这小家伙,顿时笑逐颜开,高兴得模仿起维吾尔族人,用锅盖当手鼓,边拍边唱:“亚克西来亚克西,什么亚克西?我们家的小狗亚克西!”小狗受宠若惊,快活得连蹦带跳,围着哥哥载歌载舞,不停地讨好卖乖。“傻蛋!过来!”我嫉妒地吹着口哨唤它。这喜新厌旧的小狗头,居然不理我,仍围着哥哥蹦跳,似乎相见恨晚。

            “我为它取名叫特列左尔,跟冬妮娅的狗同名。”我对哥哥说。冬妮娅是苏联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女主角之一,养过一条狗。“不好,这名字太长,叫起来也拗口。就叫托普吧?”哥哥标新立异道,“凡尔纳的《神秘岛》上有只狗就叫托普。“那就叫它左尔。”小狗是我领回家的,我理应有命名权。“托普!”哥哥坚持道。小狗听见哥哥的声音,以为叫它,又凑近哥哥身边摇尾巴。“你看你看!”哥哥趁机说,“它晓得它叫托普了!”我见势不妙,立刻用尽可能温柔的声音呼唤小狗:“左尔!”可恶的小坏蛋,置若罔闻,又一次装聋作哑。“蠢货!真是‘狗子坐轿——不识抬举’!”我气得上前要踢它。“哎哎!大人不计小人过,踢不得!”哥哥慌忙拦住了我。“狗东西!”我停住脚步,横了小狗一眼,恨恨的骂道。“看见了吧?是我救了你一命。”哥哥以小狗的恩人自居,蹲下身,向小狗表功道。小狗感恩一般舔了舔哥哥的手。“托普先生!托普公爵!哦,伟大的托普公爵!你好!你好!”哥哥郑重其事地捏了捏这小家伙的小爪子,摇了又摇,表示初识名流,不胜荣幸。小狗摆了摆尾巴,以显示它那与众不同的贵族气派。

               时值七四年夏季。哥哥二十一岁,我十八岁。

               不久,“双抢”时节到了。我们哥俩每天随村民出工,披星戴月地插秧割谷,累的腰酸背痛,四肢无力——饿了啃几个蒸红薯,渴了喝一瓢井水。其艰辛程度,非亲身经历者不能想象。然而,哥哥每天收工后,都要与小狗攀谈一番:“饿了吧,公爵大人?”“主人不在家,寂寞吧?”“和我们一起出去挣工分,学会自食其力,好不好?”等等等等。小狗听了似懂非懂,只会摇头摆尾。

              “阁下身为公爵,应像真正的贵族一样多才多艺,而且彬彬有礼。”哥哥对它说。接下来的日子,哥哥就为托普扮演起军校教官的角色。

               第一周,他先教小狗学握手。小家伙每次听到教官命令,自觉蹲下,认真地伸出右爪并翘起来,哥哥便赏它一块薯片。小狗经多次训练,大有长进。第二周,托普学会了立正和敬礼。这家伙“敬礼”时,狗爪子往右耳靠,一摇一晃,模样特别滑稽。第三周学游泳。教官的方法很简单:抱起学生就往池塘里扔。公爵一向养尊处优,从未受过如此虐待,气得只打喷嚏,吼叫着,很不满地爬上岸。哥哥没等它站稳,又接着扔,直到要它下水就下水,不敢稍有迟疑。教官手中握有一根竹鞭,但凡小狗违令便举鞭一抽,将小狗镇压得服服帖帖。第四周,哥哥带它去湖边跑步。教官与学生比赛,先是小跑,后是快跑,再突然加速猛跑。小狗累得气喘吁吁,舌头吊得老长;哥哥也跑得满身是汗,头上热气腾腾。期间,在教官的训导下,托普还学会了追咬猎物。

               训练结束之日,哥哥将一块小红布搭在托普的脑门上,庄重地说:“现在,我代表最高司令部,正式授予你骑兵少尉军衔。请阁下珍惜荣誉,好自为之!”小狗也庄重地眨了眨眼,遵照教官的指示,行了个“军礼”。我见了好笑,对哥哥说:“给个准尉就可以了。别个四年军校才混个少尉。你这是开后门!”“这是鼓励它。”哥哥自有主张,说:“表现好可以越级晋升。表现不好可以降为列兵,甚至军法处置。”

              托普当上了军官,颇为得意,竟恃宠而骄,放肆起来。只几天功夫,这家伙利用刚刚学会的一点小本领,接二连三地追鸡咬羊,闹得四邻不安。村民上门来声讨了:“你们家狗要管一管啰!太不像话了!昨天又把我屋的羊咬了一大口!”“对不起对不起!”哥哥和我都连声道歉。为了平息民愤,哥哥将托普系在门前树桩上,用竹鞭狠狠地教训了一顿。托普被打得嗷嗷乱叫。村里的狗们听了心寒,也跟着乱吠一气,俨如打抱不平。不争气的少尉,当即被降为下士,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希特勒,正好在同一个级别。托普挨了打,瘸着腿,夹紧尾巴,躲进厨房的狗窝里,一面舔着带血的伤口,一面呜呜的伤心了好一阵。

               满清时期的年羹尧,一夜连降十八级,由威风凛凛的大将军降为看门小兵,一落千丈。我们的托普少尉,才不过连降四级,所以并未灰心。第二天,这小狗头就戴罪立功了。

               村里人住的都是土砖房,我们下放人员更不可能例外。我们家的屋基,是一层青石块。老鼠的“家”,就安在石块缝中。这帮贼眉贼眼的家伙,白日里翻箱倒柜,四处偷嘴,到夜里更是吵吵闹闹,无所不为。哥哥和我都恨得咬牙切齿。这天中午,哥哥在午睡,我坐在书桌前看书。一只肥硕的老鼠,大约是走亲戚串门归来,鬼鬼祟祟的从我的脚背上一窜而过,吓我一跳。“臭东西!”我跺脚骂道。托普听见骂声,机灵得很,立刻以行动响应,从门口疾奔过来,四脚忙乱地去追捕那老鼠。老鼠自以为与狗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不料狗会发怒,当时就吓得鼠脸泛白,撒腿狂奔,急忙躲进了石缝里。托普扑了空,并不甘心,用爪子抓了抓石缝,莫可奈何。这位刚被贬职的下士,余怒未消,且立功心切,就趴在石缝旁,虎视眈眈,守洞待鼠。俄顷,老鼠见没有动静,伸出头来窥视。“唬!”托普怒吼一声,往前猛一扑,又扑了空。老鼠这才发现,对手是个比猫还坏的家伙,又气又怕,赶紧退缩到石缝深处,暗暗叫苦。

                从此,托普见了老鼠就撵,撵上了就咬,咬死了就扔,大快人心!哥哥本来就宠爱它,有鉴于此,立即为它恢复了少尉军衔。“狗拿耗子,功不可没,应予嘉奖!”哥哥又一次把小红布搭在它头上,夸道。头顶红布的托普,宛如村里的新媳妇戴了一条花围巾,可谓别具风姿。

                说来也怪,不知是由于品种不良还是营养不良,这狗一直没怎么长大。养了一年有余,看上去,它仍然像个狗娃。

                七五年“双抢”,托普随我出工,经过村子,走到队长门前,遇上群犬挑衅。我们哥俩住在村子后侧,不是开会或领粮,不常进村。托普跟村里的狗也很少打照面,彼此相当陌生。正所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队长门前,此刻聚了三只壮狗。他们似乎看不惯托普那副对我摇尾撒欢的媚态,吼叫着警告它。托普不肯示弱,还以吼叫。“唬——”一条黄狗率先发难,黑狗和花狗随之一拥而上,恃强凌弱,围着托普乱咬。好一个托普公爵!显然因为主人就在身边,临危不惧,毫不怯场,一面灵巧地躲闪,一面拼命地抓咬对手。“汪汪!”“唬!”“汪汪汪!”“噢唔!”队长门前乱成一团,瞬间成为群犬的战场。村民都聚拢来看热闹,我也袖手旁观。四条狗互相撕咬着,凶猛如豹。“好!托普!这边!冲上去!冲上去!再咬他一口!”我兴奋地为托普呐喊助威。英勇的骑兵少尉,因受到鼓舞而更其奋勇,瞅准时机,猛一口咬着了黑狗,“噢噢!”黑狗痛得大叫。黄狗紧急增援,又一口咬住托普。正此时,哥哥赶来了,他一看这阵势,迅速从柴堆里抽出一根木棒,上前就是一阵猛劈,打得三条壮狗夺路而逃。伤痕累累的托普,绝处逢生,对哥哥摇尾致谢。哥哥缓过气来,吼我道:“你是死人!这么多狗咬它,你干站着!”“这叫‘三英战吕布’,平时想看还看不到。”我嬉笑着信口答道。“屁话!”哥哥更生气了。“等他们再打一阵,撵开也不迟。”当着众多村民,我不满地争辩道:“不就是狗打了一架么?何必一惊一炸的!”

                  托普是一只招人疼的狗,我当然不会见死不救。但是 ,我一来爱看热闹,二来是想借此机会观察一下托普的实战水平,因而不像哥哥那么激动。在我看来,狗被咬几口,跟人挨了几拳一样,没什么大不了,重要的是勇敢。托普在这场力量悬殊的战斗中,表现极佳,堪称上乘。它那英勇无畏的形象,也赢得了村民的交口称赞:“这狗这丁点小,真个大胆!确实是一条好狗!”

                托普公爵大人自视甚高,对于村民们的称赞,并不领情。

                这条狗似乎有一种特异功能,能根据人的口音和走路姿势立刻判断出对方的身份。大凡村里人上我家来,不论男女老少,它都会朝着对方大声吠叫,仿佛在对主人报警;对于下放人员,即使是初次登门的生客,它却不哼不哈,甚至表现得极有礼貌。这能力从没人教它,可谓无师自通。村里人对此浑然不知。“叫么鬼哟!死狗!”村民骂道。托普听出口音,吠得更凶,非得哥哥和我来制止。下放朋友们来了,这位公爵大人会主动迎上前去,摇尾致以问候,显得颇有贵族风度。

                 “你们养的这只狗蛮有灵气,伙计!每回看到我们都老远跑过来迎接,好客得很!”恨水夸它道。“小马屁精!”我笑着拍了拍狗。“主人好客。‘有其主必有其犬’。这也是它对主人忠诚的表现。”志横说。当哥哥将托普对村民的态度讲给他们听时,诸友哈哈大笑,一面谈论道:“看不出来!这小家伙还会看人下菜碟,比我们强!”

                 哥哥和我每天出工,托普已养成了送我们一程的习惯。“回去吧,好好看家!”哥哥对它说。“傻蛋!回去再抓几只老鼠,我来升你当中尉。”我摸了摸托普的耳朵说。小家伙摇摇尾巴,相当于挥手告别,然后乖巧的转身,跑向家门。有时候,我们哥俩同时在外做水库,十天半月才回家领一次粮,走近家里,托普准在门口守候着。久别重逢,这小家伙待人格外亲热,会喜得嗯呀嗯的用鼻音撒娇,并跳起来伸出前爪,乞求我们和它“握手”。握过之后,它便一忽儿在前,一忽儿在后,围着两个主人转圈,又咬着哥哥的裤子摇摆几下,再用小鼻子蹭我几下,表示由衷的欢迎。“豆腐!臭豆腐!你这只讨厌的小臭豆腐!”我高兴地拨拨它的尾巴,用它名字的谐音取笑道。小狗快乐得猛摇尾巴,只差把尾巴摇断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哥哥冬烘气十足地摇头晃脑道。我也忍俊不禁,笑道:“果然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相处日久,托普与我们这个家已经融为一体。它的可爱之处,其实还不止于我写下的这些。在我们兄弟眼里,它真的就是一个忠诚的朋友,一个贴心的老乡。

                 一九七五年秋,哥哥招工回城。七九年元月,我因初恋失意,收拾了行装,准备回城。

                 临别之际,心有灵犀的托普,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从家里一直送我到公路上。这段路足有六百米。此前,它每次只送我到村口便自觉回转。这一次却异于往常。“回去吧,托普!”我再次对它说。托普却蹲了下来,稳坐不动。一时间,我大为感伤,就觉得它待我之真诚已胜过我的恋人,于是也蹲下身,和它最后一次“握手”,然后抱起它,亲了一下它的毛茸茸的小耳朵。“再见了!我的小托普!再见!”我站起来,泪眼朦胧,向小狗挥了挥手。托普一声不响,只默默地蹲在公路边的草地上,目不转睛地望着我——那眼神,似有无限的忧郁和依恋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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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11: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短篇四加一     [之五]

[[托普别传]]          作者:毕明之兄

传首寄语

      大凡为之立传者,必有非凡不世之功或名震遐迩之誉。最起码是因其敢为常人之不敢为,敢言常人之不敢言,以至确信在人类活动的某一领域、某一范围留下了不可磨灭或是不可替代的业绩,等等如斯。

    传记题目难免有千遍一律之嫌。如《XXX传》必冠以一个当然的副标题——他的生平和事业,或是他的生平和著作。因为凡是个人作用于社会或历史的,不外乎是行为或思想。值得记述的行为,我们称之为事业,值得记述的思想,我们称之为著作,等等如斯。

    写传记,固然是为了使被写的人名垂青史,而写传记的人何尝又不是癞痢跟着月亮走——沾光呢;为一名人写传记,历来都是舞文弄墨者们赖以成名立万的终南捷径。等而下之者则急急忙忙地为自己树碑立传,不一而足,等等如斯。

    传记题目,别出心裁且又有分量的并不多见,比较有名的如《阿Q正传》、《匹克威克外传》等。无论怎么说,癞痢阿Q和匹克威克先生都是人,好歹是你我的同类,一个受了所谓大辟之刑,另一个有着令人眼花缭乱的阅历。以鲁迅和狄更斯之才略展生花妙笔,自然是洋洋洒洒,蔚为观止了。

    而鄙人虽才疏学浅,却想为一条狗作传。首先这个想法是否明智很可怀疑,其次我与这条狗的交往是有始无终的,对这条狗的结局杳然无知,这也是作传者很忌讳的。最后这条狗也是我平生接触的唯一的一条狗。在经验的积累方面,实在浅薄,有违厚积薄发的创作基本原则,由此产生了许多局限,自信心必然大打折扣。把以上三重困难申明在先,是想诉诸于读者诸君的贤明与宽容。

     总而言之,写这篇传记,困难颇多。可是这个念头又像一个梦魇一样缠绕我足有数年之久。拖着不写,实难安宁。按常理说,对一条狗是不可能允诺什么的,可我偏偏允诺了。这允诺仿佛一张支票,是一张未写提款日期的支票。这允诺实在是为了对这条狗为我效忠的唯一报答。记得我常在这狗完成了某件非常之举后抚摸着它的脊背,亲切地说:嗬!好样的,赶明儿我一定要把你写下来!奇怪的是,每逢这个时候,这畜牲就兴奋得发抖,并微微闭上眼睛......

     纯精神的激励,对不朽的渴望和追求,就是对一条狗来说,显然也有与作用于人的相同效果。“言必信,行必果”,是我的祖父老人家对我的谆谆教诲。我确实不敢拍胸脯说我从未食言,只是当我面对一条狗时,甚至是仅仅面对这条狗在我脑海里留下的印象时,我却失去了食言的勇气......

    唉,不写吧,实难安宁。要写吧,困难重重,力有不逮。思量再三,再三思量,姑且勉力为之、姑且妄而述之。


由于鸡小姐们的不幸遭遇 想到养狗的必要......

     自从我们像瘟疫一样被从W市驱赶到Z地的农村,转眼已近四年。这短暂而又漫长的光阴一方面从我们这里夺走了不少宝贵的东西,其中包括了我们父亲的生命,另一方面,它也教给了我们一些东西,其中并非最不重要的有一条:想要在这种境况中熬下去,等待命运转机,一定要设法保住身体,注重维持基本的营养。要做到这一点,在当时的现实条件下,唯一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喂鸡。众所周知,鸡蛋既是生命胚胎的初级形态,也是富含各种生命所必须之养分的载体。

    既然我在这里用的是一个复数称谓——我们,我就得向读者诸君解释,我所说的我们等于我加上我的弟弟。

     我们把喂鸡和喂好鸡当做父亲的重要遗嘱来努力执行。什么东西一上升到遗嘱的高度自然会有特殊的意义。可怜的父亲,在我的印象里,他似乎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可是他渊博的学识和卓越的才干却救不了自己,太多的磨难和打击在他最接近自己的人生目标的时候悄然将他击倒。好歹我们还算是书香子弟,识得三两个字,装模作样的搞了一些喂养家禽的小册子来进行研究。功夫不负有心人,开春后孵化的两窝鸡居然以极高的成活率长大了,看着这些毛茸茸的小东西隔几天就换副模样,真是件叫人快乐的事。

    到了小母鸡们会把翅膀顺着细腿远远地伸开跳舞,而小公鸡们会有模有样你来我往地角力时,我和弟弟收工回来都会相视而笑,浑身的劳累不驱自散。我们自己虽已是饿得饥肠辘辘,头等大事还是先喂小鸡。我们喂鸡时专注而庄重的神情肯定使任何旁观者都窃笑不已。他们不难从我们的神态里看到这样的潜台词——快快长大哟,可爱的小姐们,等到你们都成了太太时,我们就有鸡蛋吃啰!鸡蛋哟!不光可以吃哟!还可以换钱啰!多美好哟!

    幸运都是希望和努力的结果,而不幸则是天意。一天,我们收工归来,看不到惯常的小鸡们列队热烈欢迎的场面,我不禁惶惶然了。咦,怎么搞的?“啾啰啰啰......”我一边呼唤 ,一边寻找,一直找到柴堆旮旯空里,才发现小鸡们都藏在这里,一个个都是嗦嗦发抖、惊魂未定的样子。一点数,哟,少了四只!这是谁干的?这是谁干的!那还用问,肯定是该死的野猫!

    我们家是建在村北头的两间小土屋,和生产队的牛棚在同一个方向的同一个水平线上。屋后是长满竹子和灌木的小山丘,所谓“黄芦苦竹绕宅生”就是最恰当的写照。看看这满山茂盛的翠竹和森森的茅草丛,岂止是能藏野猫,就是吊睛白额的斑斓大猛虎也藏得了个十只八只。唉,真不由得叫人忧心忡忡。我拿了一把刀,当然是柴刀,咬着牙磨锋利了,吭嚇吭嚇一口气把屋后的竹子、灌木、茅草砍倒了一大片,形成了一个军事上所谓的开阔地,便于视力和火力上的充分发挥,然后把砍下的竹子荆条编成了一道细密的篱笆,使小鸡们只能在屋前的小场地上活动。小鸡们还小,它们不懂得生存有时候是要以自由为代价的。这样做完了,人也瘫痪了,心理上获得了一种虚幻的安全感。

     自欺欺人罢了,有什么用呢?第二天又少了四只小鸡。这简直是公然的、无耻的、肆无忌惮的挑衅!更为可气的是,野猫第二天来分明不像第一次来那样饥不择食,搞几只鸡吃了就跑,而是从从容容地在小鸡群里挑肥拣瘦,没准还按进餐顺序给小鸡们编了号呢!不见的四只小鸡都是鸡群里长得最肥的——也是一个教训,肥胖者不利于逃生。其中有我们兄弟最喜欢的一只全身金灿灿的小母鸡,那可是鸡群中最漂亮最出类拔萃的小鸡,是我们精心地当做未来鸡群的领袖来重点培养的小鸡。我估摸着它六十代以前的祖先可能有皇族血统,可现在......唉,真叫人欲哭无泪,伤心欲绝!

    弟弟用阴沉的目光看着屋后的小山,要是野猫此刻出现,他眼中的怒火足以使野猫的身体产生自然现象。野猫当然不会出现,它现在舒服的小窝里打着饱嗝,剔着牙缝呢。林子里的画眉和黄莺们像洗衣妇一样的叽叽喳喳,好像在激动地议论着野猫的残忍行为,也好像是在讥笑我们兄弟的无能。哼,我敢打赌,当野猫大肆掠杀时,他们这些饶舌的家伙一定是躲在高枝上发抖,一声都不敢吭的。

     我们兄弟相对发了半天愣,最后弟弟看着我,眼睛里流露出坚定的神色:看来,一定要喂一只狗!我点点头,赞同地说:对,要喂一只厉害的狗。唉,要有一只猎枪该多好,我埋伏起来......弟弟不像我爱幻想,打断我的话:喂只狗,一定要喂只狗,我想尽办法尽快弄条狗来。这就是我们兄弟在父亲去世后共同作出的重大决策之一。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决策使我们因此获得了一位在整个下放期间最重要的伙伴。



终于有了一条狗和我的一个荒诞的梦

    第二天和第三天,收工后,弟弟回来得很晚,总是我在灶上把饭菜做好了坐在鸡笼边等半天,他才回来。我们默默在闪烁无定的煤油灯下吃饭,一边听这卷缩在鸡笼的角落里的小鸡们的唧唧絮语。我们听得懂它们在嘀咕什么,胃口因此很差。

    我们把鸡笼搭的大大的,大得足以喂上两队鸵鸟。眼下这四十来只鸡还占不了这鸡笼的一个角落。我们曾经一厢情愿的相信,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感到拥挤的,可是,现在......照此速度,野猫把他们全部吃完也只需要十天半月的功夫。野猫一时高兴,邀个堂兄表弟什么的,也就三五天就会精精光光了。那个时候,这个大鸡笼不仅成了伤心之源,更是落下个笑柄,想想都让人寝食难安。

     这两天,我们没敢把小鸡放出来,就把它们关在笼子里,一天早晚喂两顿食。尤其使人伤心的是,小鸡们也不像往常一样,天刚亮就在笼子里躁动不安,叽喳乱叫,催我们放它们出来,然后就快活地扑扇着翅膀,半飞半跑地钻进草丛中去觅食啊,晨练啊,打斗啊什么的。那可是真叫一个快活!现在就是天大亮了,小鸡们仿佛还记得那可怕的危险似的,丝毫没有想出笼的热情,只能排队在鸡笼里来往踱步,缅怀过去的美好时光,抱怨社会治安的状况太差。刚关了两天,小鸡们明显变得萎靡不振,大都患有“囚徒综合症”,临床症状就是食欲不振,情绪低落,消化系统故障频发,拉的屎清清汤汤,五颜六色,内分泌系统紊乱,白天黑夜不分,整个神经系统也面临崩溃的边缘。看来它们是进退维谷,要么被野猫吃掉,要么叫我们为它们安排一个悲惨的葬礼。

    第四天,直到掌灯时分,弟弟才回来。他暗哑的声音充满了得意:哥,快来看,我抱了一只狗回来了!我赶紧扔下书,迎上去一看,果然,他胸前用衣服包裹着一条白色的狗,看到这个小家伙,我即高兴又失望。高兴的是终于有了一条实实在在的狗,失望的是这条狗太小了。唉,这小东西哪能是野猫的对手呢?弟弟安慰我,语气中凸着信心不足:它会长大的,它很快会长大!我只好相信,心里盘算:等它长大,小鸡还能剩下几只?唉,这条狗实在太小了,它发出的声音,就像襁褓中的娃娃不高兴时从鼻腔里哼出的声音一样,呜呜嗯嗯的,简直是奶味十足。

     想归想,我们还是为这个新的家庭成员而热心张罗。我赶紧端来一碗米汤,搁了一点糖,算是狗奶的替代物罢。这可怜的小家伙,面对如此美味显得急不可耐,可怎么也喝不到嘴,稀里呼噜,呛了好几个喷嚏。我小心而笨拙地喂,它小心而笨拙地喝,弟弟则忙忙碌碌地在鸡笼边精心地为它安置了一个小窝。

    我上床后,半天都不能入睡。夜深了,月色皎洁,流光如水。我想象野猫正在用很轻柔的步子在屋子前后逡巡,一边流着馋涎,一边策划着下一次的按序号的屠杀。我忍不住爬起来,悄悄打开了大门,除了清风明月和朦胧的丛林古怪的投影以外,整个村子都熟睡了,安静得让人毛骨悚然。小鸡们偶尔在睡梦中发出嘤嘤的哀泣声,可怜的小脑瓜里只有血腥恐怖的梦魇。新来的小狗倒是有模有样地睡得很安稳。弟弟打着鼾,拳头握得很紧,仿佛随时准备出击。

    我睡着了,做了一个梦......

    我们的小狗长成了好大好大的一匹狗,比书里写的丹麦狗还要大,嘴张开后,上牙和下牙之间的距离足有一尺,咬死了好多好多的猫。一只野猫只能当做午晌小憩后的一道点心,就着水果沙拉塞塞牙缝。后来我像骑马一样骑着这匹大狗回到W市,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们都非常惊讶,老师担心的问:U,你的这头大狗该不会咬人吧?我得意洋洋地说:当然会咬,不过它只咬坏人,像野猫一样的坏人。

    于是我的狗又变成了可怕的巴斯克维尔猎犬,追逐撕咬那些陷害别人的坏蛋。这狗专门喜欢咬坏蛋的鼻子,最后弄得所有坏蛋都没有了鼻子,只好在家里待着,缩小了做坏事的半径。有一次,狗咬了一个五十来岁的肥胖女人,那个女人嚎啕大哭,大声求饶:U啊,它把我的鼻子咬掉了啊,叫我怎么见人啊,管管它吧。你们下放可不能全怪我啊。我也是奉命行事啊......狗又冲上前去,我唤住了狗。我不想让狗咬断她的脖子。不想闹出人命。把她鼻子咬掉,让她老实在家待着,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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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11: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短篇四加一    [之六]

狗所显露的优秀潜质和它的正式命名

     大清早,呜呜嗯嗯的声音把我惊醒了。狗?是狗的声音吧?我跳起来,揉揉眼睛。狗还是躺在窝里,看来对它的小窝颇为满意,小小脑袋搁在窝沿上得意地哼小曲。

     我把它捧起来。这小家伙可是真小,两个手掌合起来对它都显得太宽敞了。它还是个小公狗,全身雪白,一根杂毛都没有,鼻子很短,圆圆的鼻头很湿润,小尾巴转得可欢了,小小的三角耳朵很精致,眼神清纯得直照人心,四条浑圆的小腿短短的。它伸出小舌头舔我的手心,痒痒的,然后抬头看我反应。“这是一个机灵的小家伙。”我从心底给它下了第一个评语。

      弟弟把它接了过去,放到大鸡笼里,他的本意是要让小鸡们认识它们未来的保卫者,可小鸡们却叽叽喳喳地炸开了锅。大家都盯着这个陌生古怪的家伙,又惊又怕,弄不清它是否与野猫沾亲带故。它们当然不明白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的区别。小狗仿佛是为了自己的不受欢迎感到抱歉,低着头,亲切地呜呜叫着,慢慢地推到鸡笼的角落里,用友善而带安抚的目光看着激动而愤怒的小主人们。

     我们把为小鸡们准备的食物倒在鸡笼里的盘子上,小鸡们一拥而上,一边叫,一边推搡着同伴,一边啄食,还要急急忙忙地神经质地扒来扒去,很快就把呆在角落里的那位不速之客忘得一干二净。这番冷落,全然不是待客之道,未免太过份了。小狗踌躇了一下,责任在身,小心翼翼地挤进小鸡堆里。一只正啄食的小鸡看到又是这家伙来了,很不耐烦:真讨厌!于是又惊惧又愤慨地尖叫起来。小鸡们忽啦一下全跑开了。它们反而认为这家伙缺乏教养,没有礼貌。小狗走近盘子,仔细地嗅了嗅盘中的食物,甚至舔了舔,品咂一番后得出结论:唔,卫生倒还卫生,味道可不怎么样,有必要给联合国难民经济总署打个报告。小狗对自己的判断显然很满意,摆摆小脑袋,用小尾巴探着,循原路退回了角落,用悲天悯人的目光观看重新进食的小鸡们。

      小狗的这番得体的举止赢得了我们的尊敬。弟弟抬起头来,严肃地对我说: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呢?嗯,这个问题倒是当务之急。对于无名可署的报告,联合国有关机构的办事人员一般会把它们揉吧揉吧扔进废纸篓。我的脑海一下涌上了十多个响亮的名字,全是狗家族里最出类拔萃足以引以为荣的名字。略一斟酌,我回答说:就叫托普吧,那是凡尔纳笔下一条不同凡响的狗的名字。



无意中培养的高尚习俗 一次惊心动魄的攻击战 以及光荣得到的爵位等

      小托普虽然比我们希望的要长得慢一些,但是毕竟有一天,我们听到的叫声是汪汪而不再是呜呜嗯嗯。谁都知道野猫是不在乎谁在呜呜嗯嗯的。

      终于有一天,我们觉得再不应该继续抱着它进食了,为了培养自立的性格和与之相应的尊严,应该让它自个儿进食了。于是我找了一个旧饭盒,装了一点饭,拌上菜汤,放在饭桌下,把小托普抱到盒边。我偶尔看到它的两个前爪上沾了几个蒼耳子小剌球,就把它的两个前爪轮流拿起来,将小剌球摘了,随便摇了摇。然后把它的头按在食物上。反正吃东西仅仅是一种本能,不需要什么高深的学问。小托普怯生生地闻了闻,就笨拙地吃起来,没两下就把饭盒弄翻了。它抬头看看我,歉意地摇着尾巴。我耐心耐烦地扫吊弄脏的饭菜,重新拌了一份放在它的面前。

     咦,奇怪,它不是急着去进餐,而是两个前爪交替落地,折腾了好一阵,终于把一个小前爪对我举了起来。我以为还有小剌球呢,可是,没有啊,好吧,我又一次轮流地握了握它举起的两个前爪,这就算是接受了它表示的谢意吧。从此以后,吃饭握爪就成了一个规范性的礼仪动作,其意义相当于我们餐前感恩。而后托普每次吃饭,无论盒里装的是什么,从开始到吃完,它的嘴和脚爪都不碰盒沿,弄翻饭盒的事再也没有发生了。

     托普白白的身躯在柴堆旁转悠时显得小得可怜,但它的神态却显露着对自己的职责和权威十分了解并充满自信的模样。

      它对小鸡们和蔼可亲,就像好警察对幼稚园里的小朋友一样。小鸡们信赖它,偶尔还帮它啄啄跳蚤什么的。它当然是领导者,但是它的领导艺术十分到位,使被领导者感到的只是关爱,没有半点“后妈”嘴脸,因此而确立的权威是不可撼动的。

     小鸡们特别是小公鸡们相互经常打架,对此,托普从不干涉。它知道这是一种生理本能,对健康发育十分必要,再说它也喜欢观战。它匍匐着,看得饶有兴味,尾巴贴着地面来回扫,似乎是在为双方加油。要是架打到面前来了,它就一点点后退,既要不妨碍角斗双方,又要保持最佳的观赏距离。这对托普是一种极为健康极为有益的消遣。要是有一方落败逃走,托普就会原地跳跃,向胜利者表示嘉许和祝贺,目光里流露出天生的英雄主义崇拜的倾向。这一切都极其自然,极其有教养,松其有身份。可是看到托普对小鸡们的这一副温良恭俭让的模样,我在由衷欣赏的同时难免有一些担心......

      又过了些日子,我亲眼看到的一幕使我长出一口气,大大地放心了。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小鸡们都在屋檐下和树荫下,乘凉小憩。和往常一样,托普警惕地绕着屋子巡视了一番后,趴在门口,吐着舌头喘息着。知了们的叫声催着热浪阵阵袭来,天空上一丝云彩也没有,地面上一丝风也没有,酷热在静止的状态下发酵膨胀。突然,托普全身紧张起来,后腿蹲着,尾巴僵直,前腿挺立,朝着一个方向大声叫了几下。那叫声分明表示:这是我的地盘,来者何狗?未经许可,不得通过云云。可是对方是一员久经战阵的沙场老将,像托普这样的小不点简直入不了它的法眼,连跟它跑龙套、牵马提刀的资格都没有。它洋而不睬地抬头瞥了托普一眼,不屑作任何解释说明,又昂首挺胸地走了过来:汝黄口小儿,能奈我何!

      托普被对方的嚣张和轻蔑彻底地激怒了,大声的喊叫变成了在喉管深处的低狺。等大狗刚走到土台下边,早已占据战略高点的托普发出一声狂吼,接着像一发出膛的炮弹一样,直不愣愣地向大狗的脑袋撞过去。这迅猛的出击来得出乎意料,大狗有点措手不及,它的两个前爪一提,向旁避闪,躲开了托普对头部的正面攻击,可是肋间已受到托普整个身体的有力冲撞。大狗一个趔趄,差点没给撞倒。

      还没等大狗回过神来,按斗狗规则及相关条例开始反击,什么规则和条例也不懂的托普就像发了狂似的飞快地围绕着大狗转,一边狺吠,一边瞅空冷不丁猛咬一口。大狗恼怒地大张着口,露出了利齿,挥舞着前爪仓促应战,因为它的体积起码要比托普打上五倍,转身可就困难多了。每次等它好容易掉过头来咬它屁股后的托普时,它的反转方向的肋部或胯部又会遭到托普的攻击。只有一次,大狗有力的前爪一下把托普打得在地上翻了几个滚,可是好没有等它来得及扑上去。托普已经跳起来狠狠地咬它的尾巴了。

     这只倒了邪霉的大狗,恐怕戎马一生还未曾遭此败绩,不仅狼狈不堪,且浑身伤痕累累,虽说只是皮外伤,未伤及筋骨,终究有失颜面。及到返回故里,伙伴与妻妾询问起来,不知作何交代,总不能说被一个无名之辈、一个小不点打得一败涂地吧。再则它本身有公务在身,加之人地生疏,实在无心恋战,一边夹着尾巴落荒而逃,一边自认晦气地直哼哼。托普刚刚把它撵出了自己的辖区,就站住了。望着大狗仓惶逃窜的背影,威严地吠叫几声,叫声中分明充满了胜利的骄傲和喜悦。

     在这个过程中,村里的几只土狗一直在村边台阶上观战。没有一只狗敢趟这淌浑水。它们看到的一切使它们相互告诫:莫要越雷池一步,莫要招惹那个不要命的小东西!

     等托普踉踉跄跄地回到家门口躺下舔着身上的伤口时,我发现它全身都因为搏斗的用力过度而一阵一阵地痉挛着——

     晚上,弟弟收工回来,我把这些讲给他听。他一句话也没有说,默默地看着托普,温存地抚摸它。第二天蒙蒙亮,弟弟跑到老远的公社肉铺买回来一付猪脊骨,肥肥地熬了一大锅。我们兄弟加上托普美滋滋地大嚼了一通,席间,我们兄弟都争着为托普挟骨头,犒赏之意,尽在此中。托普的眼神似在谦让,可嘴里却一直吱嘎吱嘎地没闲着。

      “我们应该册封托普一个爵位。”弟弟沉思一番,提出了这个重大议案。我举双手赞同:好主意,那当然是公爵啰!草创之初,本来就功名易取。弟弟给它扎上红头巾,我把柴刀搁在托普的脊背上,一如亚瑟王晋封兰斯洛,正式册封托普为公爵大人。领地是屋前屋后各五十公尺,屋前屋后各三十公尺。臣民有小鸡一群,山羊一只及领地内其他的凡诸生物等等如斯。


托普公爵的谦虚美德和英勇历险记

      自从给托普晋封了爵位后,它所享受的待遇随之大大提高,位高权重,各种好处自然随之而来。我们兄弟对它更为恭谦有礼,无论吃什么都是一式三份,甚至连中秋节的月饼也不另外。说到底智能是以食物为基础的,托普的智能能与我们兄弟同步发展,其原因就是它吃的和我们一样。弟弟心更细致,他费劲心机,把托普的窝布置装修得豪华舒适,以求与它尊贵的身份相符。有时公爵大人和治下的“骑士”山羊廖什卡闹一点小别扭,我们也总是反复向“廖什卡”强调服从的美德。

      不但我们尊重它,就是来访的下放朋友面前,托普的品德和功绩也是我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如果客人们惊叹得大叫并钦佩地瞪着它时,我们的托普公爵会谦虚地摇尾巴,从喉咙里发出愉快的呜呜声,仿佛是表白: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功劳都是领导的,领导有方。谦虚是美德的放大镜,放大到一定的程度,我们会把事实和想象混为一谈。有时托普会在我们兄弟吹得云遮雾罩的中途离开屋子,这使我们不得不反省:是否吹嘘严重失实,太离谱了?

      正像一句著名的格言所言:荣誉使真正的勇士更加勇敢。我们给予托普的荣誉是对它最大的鞭策,使它更加成熟,更加恪尽职守。

      现在我们的小鸡们都很安全了,安全得连小鸡们都忘了可能的危险性,甚至连我们兄弟也忘记了当初不得不养狗的初衷。不幸的是野猫可没忘。

      小鸡们的身心康健,发育良好,长的好极了,浑身都换上了色彩亮丽的羽毛。小母鸡们屁股上的羽毛都翘起来了,一个比一个的媚眼儿丢的远。这可是招惹小公鸡的法宝。小公鸡们头上的鸡冠也长大发红了,叫起来不免有声嘶力竭之感,但腔调韵味日渐成熟。争夺鸡群领导权的角逐已进入半决赛。如果当初野猫一顿要吃四只小鸡才能解馋的话,现在一只鸡就要胀得它翻白眼了。肥嫩鲜美的小鸡,多么强烈的诱惑! 老奸巨猾的野猫能甘心吗?它一定窥伺着眼前的一切,咬牙切齿地盯着趾高气扬的公爵大人,心里盘算着恶毒的主意,不惜以生命作为代价,孤注一掷。以求达到一个目的,甚至仅仅是一饱口腹。这就是野猫将要采取的行动出发点。细想起来,其实我们人类有时也会如此这般地行事的。

       一天下午,太阳眼看就快下山了,小鸡们三三两两还在竹林和灌木丛中觅食。这些永远不知饱足的家伙,非要从腐叶底下扒出肥肥白白的小虫子,才肯满意地吞下去。这种“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恶习使得它们的活动范围不断向丛林纵深扩展。那些骄傲的小公鸡们此时大多已酒足饭饱,要么是歪着脖子怪声怪气的练声带,争取在艺术院校来年招生时考个第一,要么是聚精会神地磨砺着爪子和喙部,为明天的角逐战斗做好准备。

      这天收工之后,弟弟在村头小溪里逮了几条小鱼,我正高兴地拾掇,准备烧个鱼汤。托普公爵大约也是为了即将到口的美味而嘴馋,侧卧着看我干活。我一边弄鱼,一边还哼着小调。突然,托普跳起来向后山冲去。我站起来,听到了鸡群的骚动。又是野猫?果然是它。我顺手操起菜刀,急忙赶过去。托普早已不见踪影,小鸡们畏畏缩缩地挤在房檐下发抖。

      远处丛林里传来托普和野猫剧烈的扑打撕咬之声,这声音足以让血压高病患者的血压冲到汞柱之顶端。我急忙拨开竹枝和荆丛,向发出声响的地方赶去。忽然听见一声绝命前的惨叫,那声音完全分辨不出来是狗还是猫。

      我加快步伐,心急火燎地赶到搏斗的现场。啊!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被咬得血肉模糊的野猫栽倒在几步外的草丛里,四肢还在不规则地抽动。同样鲜血淋淋的托普夹着尾巴,又惊恐,又莫名其妙地望着它新的敌手——一条三尺多长的毒蛇。这条褐麻麻的蛇把头昂起了一尺高,身体呈“S”状,颈部膨大,从紧闭的嘴里哧哧地吐着舌信。这就是当地叫“扁头风”的一种毒蛇,实际上是眼镜蛇的一种,毒性相当强,攻击性也忒强。我的天啊,怎么惹上它了!大概是撕咬交战的猫和狗无意触怒了它,它咬死了野猫,看来还不解气,还要咬死狗,而托普本能地感到威胁,还在犹疑着。蛇的目光使托普后吃了定身丸一样。逃跑是不可能的,斗一下吧,托普完全没有取胜的机会。

       托普没有意识到我的到来,我也尽力不想惊动对峙的双方,我慢慢靠拢,向毒蛇举起了手里的菜刀。菜刀是刚磨过的,锋利无比。可一不小心,脚下踩断了一根枯枝,托普回头看到了我,它发出一连串含义奇特复杂的叫声,浑身一抖,好像要抖掉恐惧一样。狗的叫声和动作激怒“扁头风”,毒蛇头部略一后仰,像箭一样向托普袭来。托普的下巴被咬了一口,托普也不畏缩,它一甩头,甩掉了毒蛇,同时下口咬住了毒蛇的七寸。这时,我的菜刀唰一下砍去,把毒蛇拦腰砍为两截。

       环顾这丛林中的战场,暮色苍茫,草木狼藉,计有死鸡、死猫、死蛇各一,重伤的托普奄奄一息,连叫也叫不出声了。我抱起托普,飞快地回家来。我对弟弟说:托普被毒蛇咬了。弟弟连忙翻箱倒柜。拿出下放时父亲特意准备的《季德胜蛇药片》。我用温水为托普清洗了伤口,剪去伤口周围的毛,只发现了一个毒蛇的牙眼,先倒出去几片蛇药片塞到托普的口里用水灌下去,另外捣碎几片,敷在已经肿胀乌黑的患部。

      可怜的托普,费力的喘息着,浑身发抖,时不时一阵抽搐,眼神恍惚散乱,脖子肿得比腰还粗,四肢僵直,尾巴无力地下垂,一付末日已临的模样。我们兄弟俩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帮它。那碗鱼汤,那顿饭,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听别人说,被毒蛇咬伤的狗很容易变成疯狗,可是从托普的痛苦和它极力耐受着痛苦的神情中我知道它决计是不会成为疯狗的。我虔诚祈祷,悉心照料它,按照中草药大全上治蛇咬的药方采草药为它冲洗伤口,继续按时让它服《季德胜蛇药片》。在当时别无他法的情况下,我们根据那张神乎其神的说明书,把唯一也是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大名鼎鼎的《季德胜蛇药片》上了。这一晚折腾了大半夜,知道托普晕晕忽忽地睡过去,我们确认它的脉搏还在,才勉强去睡了。

       也不知是因为那条蛇咬死了野猫后所剩毒液不多,还是狗本身抵抗力强,或者《季德胜蛇药片》真是灵丹妙药,托普晕晕乎乎地在黄泉路上转悠了两天后居然又醒了。它看看我,无力地摇动着尾巴,舌头一搭一搭地试图吞咽唾液,两眼虽然无神,但已显得清醒。我知道它终于挺过来了。这得益于它不仅是条好狗,也是一个好病号,在如何主动配合医疗救治方面,它做得无可指责,令人赞叹。这说明它即使在垂危之中,仍然对我们兄弟抱有绝对的信赖。它知道我们兄弟不愿意失去它,它也不愿意离开我们兄弟。这种单纯质朴而又强烈的意志导致了奇迹的产生。我把有滋有味的稀饭端到它的嘴边,摸摸它渐渐消肿的脖颈,心中生了很多感慨,眼中流了很多泪水,口里念叨着:吃吧,吃吧,有功之臣,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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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11: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短篇四加一     [之七]

托普公爵的日常起居生活习惯和不成功的罗曼史

        地位养成习惯,而习惯造成差别。也许是因为受到我们兄弟宠爱的缘故,也许是折射了我们性格的缘故,托普公爵养成了一整套不同凡响的生活习惯并具备某种特殊的敏感性。

       除了前面提到的吃饭握爪以示感恩外,还有好多一般不属于狗类的举止行为,或者是把某些本应属狗类的举止行为做的尽善尽美以至于有必要划到普遍的生命美德范畴之中。例如托普的小便是用来界定领地范围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动物行为。可是我们很快就会看到托普是如何把一种简单的行为演绎到一种极致,从而具有了可歌可泣的记述价值。由于托普的反复强调和严酷的事实,连小鸡们都承认了由托普的小便所界定的领地范围的权威性。偶尔有一只小鸡忘记了,别的小鸡马上会提醒它注意,于是它就会赶快回到圈子里来。

       托普的大便是严格按规定时间上茅房解决,能做到这一点的狗当然是凤毛麟角。茅房,当地土语叫“东司”,可能是出于某个古老的典故,待查。我们家的茅房是我们按对这两个字的字面意义的深刻理解搭建的。用茅草搭个棚,棚里的地面以下埋着一口大缸,缸上横两块木板。因此托普如要方便也很方便。简言之,托普公爵的大小便绝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任何污染。它给它的臣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托普喜欢洗澡,它信奉入水为净的原则,不像别的狗见了水就害怕,。托普公爵的“狗刨式”游得堪称正宗典范,完全有资格以教练身份使这一古老的游泳姿势得以发扬光大。它泡在水里会得意地打呼噜,我们兄弟到村前大湖去游泳时总是带上它,以便随时讨教。春秋两季,我们兄弟在家门口的井边打水冲澡时也总是忘不了顺便给它来上一桶。它那副惬意的模样使人们很难说它不懂勤洗澡所具有的健身和卫生的作用。

       托普公爵每天早上都起的很早,像守时的农夫一样早起三光晚起三慌。在双抢农忙时,凌晨三四点钟,生产队长的公鸭嗓子一开叫,我们香甜的梦就算做到头了,经过一番痛苦的烙饼过程,还是得起来呀。我们常感到纳闷,明明队长家没有钟,为什么他对时间的掌握如此精确纯熟,毫秒不差?结论是尽管它的喉头生理构造类似于公鸭,其生物钟结构却是与公鸡相仿的。等我们磨磨蹭蹭地边穿衣服边出大门,托普准会浑身湿漉漉的从草丛中钻出来,跑到我们身旁,摇着尾巴,向我们报告它的例行搜巡任务已经完成,一切都很正常云云。

      自从被毒蛇咬了一次后,托普在草丛或灌木丛中行走的姿势真值得一看。它脖子向后上方拉伸,双耳竖着,全身的毛都耸着,体积好像增大了一倍有余,头昂的很高,眼睛却扫视着地面,四条腿小心翼翼地踏着标准的“绅士步”。到底遇见了毒蛇是准备迅猛地扑上去还是准备掉头撒丫子逃跑呢?我也说不准,考虑到托普极强的自尊心,这类问题也不便问它。不过我们的托普公爵倒是一次也没有减少过对领地的常例巡行的。

      托普公爵的领地观念比我们所能想象的还要强烈而且死板,每天我们出工或收工,它只迎送到领地的边缘,也就是说绝不超过离我们屋子五十公尺的距离,那里有托普公爵用自己的尿液划定的界限。要它跨越这道无形的界限实在是不可能的,除非我们抱着它。有时我或是弟弟去比较远的水利工地干活,一去就是十天半月,甚至更久,如此阔别之后,我们回来老远就唤它:托普!托普嘞!托普回答我们的叫声更充满了兴奋和快乐。可这家伙只是沿着它领地的边界线来回地跑,不肯越雷池一步,一直要到我们进入领地之内。它才扑到身上来亲热一番。有时弟弟耍弄它,刚走到边界线外就停下来,看它的反应,只见它急不可耐地要扑上去,一到那边界线又猛地刹住脚步,不死心掉转头去拉开冲刺距离又往边界线这边冲,可是到了边界线还是会颓然停步。如此反复十几次,真叫人以为那条界限上是有电网或地雷阵之类,其实不过就是托普自己的尿液罢了。

       任何一种习惯,嗜好,或是观念意识,如果发展到极端,就会显得要么可怕,要么滑稽可笑。托普这种强烈而死板的领地意识闹出的笑话不少,其中最使我难忘的是那次相亲的过程。

      我们公爵大人已过弱冠之年,按理可以行婚嫁大礼,以求传宗接代,光大门庭。可是慢说这狗品才貌,门第家世,三媒六聘等等条件,就是这第一步的相亲就出乎意料地麻烦。我们的屋子,也就是公爵大人的领地距村子的边缘也就不过六七十公尺,可我们的公爵大人对那里完全不屑一顾,竟连一次也没去过。所谓鸡犬之声相闻,老不死不相往来,于此为甚。村里本有三五只托普的同类,其中倒是真有两条花容月貌的母狗,可它们全都不敢擅越公爵大人的领地一步。狗类择婿的标准和人类相差无几,经过全面的调查评估,反复研讨,母狗们都认定托普是托靠终身的最佳狗选,由此引发的醋坛子破碎现象略去了不提。

      某日,村里的那条正当妙龄的花母狗准备捷足先登,主动向托普公爵示爱。在酝酿这一决心的过程中已是芳心大动,不能自已,精心梳妆打扮后在公爵大人的领地边界线上徘徊再三,欲过不止,媚眼丢得又勤又远。我们公爵大人当然并非铁石心肠,木头疙瘩,也仿佛真被对方痴情所动,只见它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踱到边界线去,仔细地嗅着母狗。这对托普公爵已是极大的破例行为,意义十分重大。母狗呢,用轻盈的舞步打着圈子让它嗅,显然对自己天生的魅力充满了信心。一切进展顺利,连旁观者都以为大有希望,好事将成......

       天知道是什么不合公爵大人的心意,折腾了几个回合后,只见公爵大人缩回了自己的鼻子,转过身来,双目朝天,又踱着不紧不慢的步子回到门前的土台上去了。村口偷窥的几只公狗长出一口气,相视而笑:机会来了。被撇下的花狗怅然望着托普公爵头也不回的背影,自尊心和自信心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勉强逗留了一会儿,也悻悻地走掉了。回去想必是要歇斯底里地抱头痛哭一场,发泄过后就剩下永生永世的刻毒的诅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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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11: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短篇四加一     [之八]

托普公爵对阶级意识的理解和其中的猫腻

       托普公爵英姿飒爽、气宇轩昂、举止舞步闪烁着灵慧之气。遗憾的是身躯并不魁伟,成不了我梦中所想象的丹麦狗的模样,因此有关骑狗漫游,扬善惩恶的原定计划只得搁置起来。到底是什么缘故呢?莫非是公务操劳?莫非是心机太多?莫非是因膳食结构的不合理而造成营养不良?莫非是公爵大人过于注意形体之美而自行消瘦所致?反正我们兄弟是苦思冥想,百思不得其解,我们真是巴不得喂一只时不时把月亮吞下去的天狗才好。可是托普......连一直月饼它也要四口才能吞玩......后来偶而觉得是不是我们在土屋门槛下开的狗窦扩张了一些。果然,不就,公爵大人的体格有了相应的扩张,不过这只是以厘米为单位的扩张,终究成不了气候。

        托普公爵智商之高,令我等相形见拙。它的特殊悟性更令人咋舌,显示出它具备某种确定的种族或阶级的概念,而且这种概念视乎与生俱来,它自觉地把自己放在被压迫者一边,并以其中一份子自居,而且总能恰如其分地表达这个种族或阶级之中产生的意识和情绪。眼下时髦的观点已不再从种族优劣、等级天生、经济利益或生存支配权等比较片面、偏激的着眼点去分析有关阶级和种族的异同,而是尝试从地理差别、文化差别、生理差别甚至是遗传基因上去做一些文章。如果说一条狗是这种时髦观点的先驱者或始作俑者,那些满肚子学问、著作等身的学究们的一定会愤慨不已。我可是既没有能力也没有胆量去招惹他们,所以我的表述一定要严格地遵循就事论事的原则。

       我们家地处村边,不管是谁要来都需经过一片开阔地。来者只要是本地人,无论男女老幼,哪怕衣冠楚楚,打扮得如同刚出窑的瓷器,凡朝我们家走的,托普就要大声吠叫,摆出一副随时要扑上去的架势。那劲头简直是不共戴天,弄得来人只好在五十米外停下来,大声唤我或我弟弟的名字,由我们出来引领方能入境。日子久了,无人愿来,万一有事就隔着开阔地大声告之掉头就走,免得吓出一身冷汗。但凡是下放的人们,同样无分男女老幼,哪怕是从未谋面且衣衫褴褛,像叫花子也罢,托普却从不吠叫,只是来人进门之前,欢蹦乱跳地告诉我们:有客人来了。这种判断的准确概率为百分之百,从不会出错。此中玄机实非我等凡俗之人所能了悟。托普生性好客。有客人来对它是一件名利双收的大好事。我们的夸耀,客人的赞美满足了它的虚荣心,而待客的菜肴又会使它那精致的味觉得到幸福的满足。

        可是没有另外的规律就不称其为规律。那年农历端午节,生产队杀猪分肉。我因在采石场干活,当时没有领。傍晚,生产队长提着几斤肉送到家里来。托普不仅没有对他吠叫,而且是一路护送,望着那块有肥有瘦的鲜肉摇头摆尾、垂涎三尺。而生产队长则是受宠若惊、喜不自胜:卡姆(注:是国骂“他妈的”的当地方言版)卡姆,平日我叫你们出工,这死狗就要对我吠。今日有肉吃就会巴结我了。卡姆,真个通人性啊!

       本来队长每天早上绕着村子喊出工,知道我们兄弟爱睡懒觉,总要专门走到村边对我们家的方向叫几声,以示关怀。这个时候,托普往往是怒不可遏,隔着边界线对其狂吠不止。对此村里人戏言:每日队长先叫出工,副队长(戏称托普)后吠出工。队长叫还要伸个懒腰,副队长吠就赶紧起床。被抬举为副队长的托普本来是一向视队长为仇寇的,这也是正负职关系的一种常态,可今天却把队长分明视作大贵宾了,这家伙的可通融性中隐含着可怕的贪污腐化的潜在根苗。

        瑕不掩瑜,人尚且不能个个都成圣贤,何况狗乎。本来在那个时代,一刀肉的力量是可以化干戈为玉帛的,况且托普公爵的美德还远远不止于此。最为难能可贵的是它能上能下,深得民主政治的精髓,在托普公爵主管领地事务时,它恪尽职守,宵食旰食,十分胜任。到后来“九斤皇后”——一只硕大的澳洲品种母鸡莅临,托普公爵辅佐皇后陛下,更是兢兢业业,尽忠尽职,毫无僭越之心,因而深得皇后陛下的宠信和依赖,就连我们兄弟也不禁为公爵大人这种罕见的品质和襟怀而深深感动了。

       狗,既是狼的变异之种,也是人类最古老的生存伴侣,迄今可考的人狗共生共处,相互依存的历史已有三万年以上。在人类终于发展到能自如地主宰这个世界的漫长演化进程中,狗类产生的作用虽然易于被忽视,却仍不可抹煞。我们受惠于这种动物之处要远远大于我们所愿意承认的。

       人与狗的共生关系在我们兄弟喂养托普的过程中不经意地重演了一回。我们有意无意总能在托普身上有不断的新发现。这是一个有情有义,有悟性,有追求的活泼泼的生命。它恪守我们的规则;揣摩我们的心境;熟悉我们的情绪;共享我们的哀乐。用它懂事的举止赢得我们的赞赏和尊重,给我们感动,给我们温馨,给我们凭持,把托普和我们兄弟拴在一起的当然不是语言,不是思想,而是真情,是那种袒袒露的赤诚的,相濡以沫的真情。托普善于从我们每个眼神,每句话的语气,每个动作举止中洞悉我们的心境,然后使自己的行为融合于这种情绪和气氛,忧我们之忧,急我们之急。在这个充满压抑、沉闷单调而又困苦不堪类似苦役生涯的环境里带给我们那一点点宝贵的欢笑和乐趣。我所能写下的不过是冰山的一角。事实是,托普和我们兄弟曾经组成了一个和谐、和睦的、相互信赖的相互依存的家庭。

      


分别时奇特而又富于悲剧意味的一幕

     在农村熬过了整整六个春秋之后,由于遇到了一个罕见的好人,我有了重返W市的机会。忙忙碌碌地奔波了一个月,相关事宜相继办妥。明天清晨我就要离开这里了。这间小小的土砖砌起的破屋子,承载过我们一家祖孙三代人希望的破屋子,再见了!愿你能以某种遗址的资格载入史册,至少,你已经永远地载入了我的心灵。

     “托普嘞,托普”,在这个分手的前夕,我不能不责怪自己只顾忙乎,倒把最忠实的老朋友都给忘了,我连叫了几声,托普才无精打采地从旮旯空里钻了出来,尾巴耸拉着,眼睛望着别处,不情愿地悻悻走到我的面前。我把它搂起来,往县城里赶,今天就算是道别吧。好朋友,别难过,我还会回来看你的,那时你该不会忘了我吧。

     我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通,托普毫无反应。它从我的话里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客套与虚伪。它的眼睛总是三不知瞟一下我那寒酸简陋的行囊,那眼神中充满了我不敢正视的悲哀......

      由于我们村子离公路太远,我打算连夜就把行装搬到一里多外的大队小学里。在小学借宿一夜,第二天凌晨就赶往县城。从村子到小学要翻过一个小山包,弟弟和送行的朋友们都和我一起去学校住。家里锁上门,托普看家。

      最后分别的时候来到了,我把这个家徒四壁的破屋子看了又看。这个我的父亲到死都求而未得的破屋子,这个集我们兄弟下放六年最大成就的破屋子,这个我不会忘记却仍害怕忘记的破屋子!我走进鸡笼,看看鸡,它们呆在笼子虽然还不至于觉得拥挤,但已绝不是仅仅只占一个角落了。托普公爵的功绩在每天三五个到七八个鸡蛋上体现了出来。正是这些宝贵的鸡蛋确保了我们的生存发育,使我们不至于在这种身心均承受高强度的压力的劳役生涯中陷入没顶。在我的再三要求下,托普勉强地毫无热情地轮流把两个前爪抬起来让我握了握。小爪子冰冰凉凉的,软绵绵的,轻柔得仿佛已经失去了生命。然后,托普一声不吭地坐在了门槛上,一直到我们一行人离开村了,登上小山包,消失在朦胧的夜色里。白白的托普仍坐在门槛上,没有往我们走的方向送一步,甚至没朝我们走的方向望一眼......

     在这下放农村的最后一夜,我彻夜不眠,情不自禁地回顾了整个农村的生活历程,艰辛而苦涩的历程,但也点缀着朴实而天真的趣味。本来这也是一个时代绝大多数同龄人共同的命运,只不过这些同龄人中的一部分因了他们上一辈的经历和命运而承受了更大的屈辱和磨难而已。

     关于托普则是这么想的:托普伤心了,它知道我将要离它而去而且我的弟弟迟早也会离它而去,随之而去的就是荣誉、理解、尊重和习惯了的生活方式。我们离开农村,因之失去最多的就是托普,它想要克服心中的悲哀,它不理睬我,想要报复我,既然我对它未来的考虑仅限于善良的、无济于事的、无关痛痒的忧虑,它就有理由对我的离去表示漠然。想到这里,我不能不觉得内疚。既然我们迟早都会离开农村,既然那时也绝不可能把托普带走,我们就应该设身处地地为托普着想,至少要设法使它在我们走后还能继续生存下去,比如说关于它的成家问题。对,就是这样,明天走之前要跟弟弟谈一下,做一个力所能及的必要的安排。

     凌晨三点钟我们起来——好像昨夜谁都没有睡着,匆匆漱洗了,准备上路,突然发现早学校幽暗的走廊里一个白色的生灵跳跃而来。啊,托普!我们大家异口同声地惊呼起来。

      果然是它,托普,和往常一样,浑身湿漉漉地摇头摆尾,仿佛又在向我们报告:一切都很正常。我的心头不禁一热,望着迟疑的弟弟和送行的朋友们说:既然托普要来送行,那就让它送一程吧。听了我的话,托普高兴的吻了吻我的鞋,居然蹦蹦跳跳地做起向导来了。

      真是令人难以置信,简直是神话,近两年来,我想不起托普曾经主动离开过它的领地一步,更不要说到这里来过,可它竟然准时赶到这里来了。这么远的距离,可以说是狗鼻子的嗅觉功能起了作用,因为我们毕竟会留下脚印,可怎么解释这么准确的时间呢?这个时候我们怎么能怀疑托普能够听懂人类的语言呢?是的,除了不会说,它完全能听懂我们的语言,尤其是那些直接或间接与它有关的语言,而在我和弟弟的谈话中,几乎没有真正与它无关的语言。就像在一个三口之家一样,任何两个家庭成员间的对话都必然与第三个家庭成员有着关联。

      我深情地望着在这黎明前的黑暗里跳跃着前进的托普。这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白色的精灵。当我们把一份别的狗所不能得到的爱和尊重倾注到它身上时,这份爱启迪了它生命中巨大的潜能。它回报给我们的是一份更纯真,更动人,更完全的爱。因了了这一份爱,经过一夜的反复思量,托普对我的离开已经想通了。因为要完全弄明白我的离开对于我的意义在它显然并不容易,但也并非绝无可能,它最终不得不承认:我的离开是值得庆贺的。我们是多么想摆脱这种毫无希望的毫无价值的劳役生活!能够通过正当途径脱离这一切,对我们来说即意味着被拯救。托普鼓足了勇气,担当起了在我被拯救的过程中充任被牺牲的角色。

     在黎明来临之前,我们匆匆攒行,随着晨曦的渐渐明亮,我们登上了公路。里程碑上写着8,我们前面还要8公里就到县城,在那里,我就会乘上W市某厂来拉新工人的专车。这是我永生难忘的一段人生历程的最后8公里。我们默默无言地行进,弟弟和送行的朋友们都神色凝重。它们从我的离去中品尝到的既有悲哀也有希望。

     托普一忽儿前,一忽儿后地围着我们打转,它在这完全陌生的道路上行走,显得怯生生的,走不了多远,就要伸腿撒几滴尿作为标识。它尽量回避我的目光,不想用它内心的苦涩破坏我的心情。在这个时候,它只能是为我高兴,为它自己而悲哀。我可怜的托普!

      弟弟和朋友们几次提醒我:要托普回去吧?托普不回去,鸡就出不了笼子。托普会用鼻子把鸡笼门的插销顶开。每当他们说这些的时候,托普就停下来望着我,分明是表示;我是为你而来的,你要我回去我就回去,只要一对上托普那清纯而哀怨的眼神,我就实在难以启齿要它回去。我嚅嚅说道:还是让它再送我一程吧,到了太泉垴再让它回去。

      太泉垴是公路上的一个制高点,在东山的脚下。下了太泉垴,公路平坦而笔直地向县城通去。在农村的最后两年多里,我脱离了农业劳动,因能把一柄八磅重的铁锤舞得出神入化,理所当然地当上了总共五个人的采石副业队队长。采石副业队的队部就设在太泉垴。

       当我们一行人登上太泉垴顶时,天已经大亮了。喷薄四射的太阳从东山顶上跃了出来,那些再熟悉不过的山川草木在初冬的寒烈中依然显得生机繁茂,色彩斑斓。冥冥中我从心底感受到了它们的祝福。太泉垴上停着一辆刚装满石头装备运往县城的拖拉机。我们全都上了车,留下托普孤独地蹲在那里,它一不叫,二不跳,动也不动,就那么蹲着,像一尊雕像,只是眼中似乎闪动着泪光,全身也难以察觉似的微微颤抖。我情难自禁地跳下车,最后一次抱起它,它贴着我的面颊,伸出舌头,温柔地舔去我的泪水,喉咙里发出略带颤音的呼噜呼噜声。它有很多话想对我说,它知道我明白它想说的一切。它不愿看到我的泪水,它也不愿让我看到它的泪水,它宁可让泪水流到它肚子里去......

       当我再一次爬上拖拉机时,“突突突......”车子发动了。我们不约而同地向托普举起手:再见了,托普,回去吧,托普。托普没有任何反应,它盯着我,孤独地蹲在那儿,蹲在垴顶公路的中间。拖拉机开快了,托普离我们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这是一幅画面:湛蓝的天幕下,大道两边的树木像一道深邃厚重的拱门,褐黄色的大道上在视野里笔直向后伸延,视野里的焦点是蹲着的托普,越来越小的托普,小成了了白点的托普......


尾声

       回到W市后,仍然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农村的那个家反而成了亲切无比的怀念,那里还有我的弟弟,有我的托普,和弟弟的通信里每次都要为托普留下专门的篇幅。从弟弟的回信中知道:

       ——托普终于打破了领地的概念,经常到村子里去慢慢和本地农民喂的狗打成了一片。

       ——托普和本村的一只母狗好上了,生下了一窝白色的狗崽子。

       ——托普卷入了一场收三角恋酿成的决斗,在以一对众的拼斗中被咬掉了一直耳朵。

       后来弟弟也回W市了,托普终于落到了我们最担心的境况。它是一条按照我们的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念培养出来的狗。它和本地狗的差别甚至大于我们和本大人的差别。除了显而易见的千差万别之外,最糟糕的是托普不得不忍受睿智所带来的心灵的孤寂,而且超凡的睿智往往会无一例外地在平庸饿得现实面前碰的鼻青脸肿。这是人生在世必须面对的劫磨之一,对一条狗也是如此。托普感受到的痛苦和郁闷对我们都并不陌生,时代所能强加于一个人身上的一切恣意妄为都不幸落在了一条狗身上。正因为它是如此优秀,它才落到了这步田地,也正因为任它何其优秀,它都无法与它面临的一切抗衡。

       著名的罗兰夫人在临上断头台前说过一句话:我所认识的人越多,我越是爱狗。这其间所含的愤世嫉俗的程度足令天底下所有的人胆战心惊。事实上托普已经用了最生动、最透彻的行为语言诠释了我们关于美德的一般化信条。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为托普设定一个很好的结局。无论在现实中它最终会多么地潦倒落魄,多么的穷途末路,但是在我的心中,在我的笔下,它永远是最聪明、最潇洒、勇敢,善解人意而且尽职尽忠的,独一无二的托普公爵。

       过了两年,我抽空回到Z地的农村,想给埋葬在那里的父亲和祖父的坟头立一碑。心里在想也不知托普怎么样了?它还在吗?它还记得我吗?曾经朝夕相处的一切都是老样子。曾经属于我们的那间破屋子被一个摘了帽子的老地主住上了。怎么看也没有了昔日的生气。我询问那条老白狗的下落,才知道托普后来无家可归,无人照料就偷村里农民家中的东西吃,最后让农民给撵出了村子。打那以后,再也没回来过。大约成了狗类中永生流浪的波西米亚人吧。

        村里的人多了起来,狗也多了起来,其中有几条毛色不太纯的白色狗,模样神态与当年的托普依稀相仿。我下意识地唤了几声:托普,托普嘞!别的狗没什么反应,那几只白狗却注意地朝我望了望,低下头赶紧溜走了。好像我提到它们那不同寻常、不合时宜、不争气、不光彩的父亲使它们颇为难堪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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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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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托普这只狗,哥哥和我都不约而同地为它写了点东西。。
       我写了约二十五万字类似小说的东西。哥哥除了写诗歌散文剧本外,另写了约一百二十五万字的小说。这位仁兄比我闲,比我有才,但他的丰产--与我比--主要还是因为这家伙简直是个写作狂。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喜欢心情悠闲不慌不忙地写废话。''
       农村生活对于农民而言是一种再自然不过的常态,他们世世代都这么过来的。对于下放者而言,那是''大姑娘出嫁----头一回'',自然是记忆深刻,至死难忘。我们哥俩在这里写下的都不过是农村生活的一些小插曲。如果读者诸君能从这些小插曲中感受到一点乐趣或一点阅读的快感,那就算我们哥俩没有白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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